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分单位)
三、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四、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五、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按功能科目)
六、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表(按功能科目)
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九、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十一、202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三、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或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省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外省、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请示、报告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上级机关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六)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市政府系统承办的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市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市政府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市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人民网及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群众诉求。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十)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十一)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部分重要讲话等文稿,参与市委重点工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十二)对有关国家、省、市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出参考建议。
(十三)承担市政府党组文件的起草工作,制定市政府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议方案,负责市政府党组的党建、廉政建设等各项服务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指导各独立办公单位及各县区机关事务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市本级公务接待经费、集中办公区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副市级以上干部周转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监督。负责副市级以上干部周转住房调配管理工作。负责审批修缮项目,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十六)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国旗、国徽管理工作。
(十七)制定全市公务接待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副厅级以上领导来抚的公务接待,统一管理和协调市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府机关、市政协机关的公务接待工作。
(十八)负责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绿化等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监督指导食堂服务工作。
(十九)负责在抚召开的全国、省大型会议及市以上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加强和改进市政府宣传工作,为推动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研究解决经济社会重点问题的对策建议,提升政府抓落实的工作水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二十二)关于市直公务用车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市本级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和处置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定市本级其他公务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务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和处置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管理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无其他所属单位,此预算为汇总预算。
机构设置情况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内设机构28个,分别为:综合办(保密工作办公室)、秘书科、文电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综合四科、综合五科、综合六科、综合七科、研究一科、研究二科、新闻联络科、建议提案办理科、信息科、电子政务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公报室)、网络诉求综合科、市政府总值班室、公务用车管理科、接待一科、接待二科、规划建设科、运行保障科、安全保卫科、服务保障科、财务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第二部分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收支总预算6674.24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收入预算6674.24万元,比上年增加5181.32万元,增幅347.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74.24万元,同比增加5181.32万元,增幅347.06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原因并入原抚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人员及工作职能,使2020年收入预算大幅度增加。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总体情况支出增加6674.24万元,同比增加5181.32万元,增幅347.06%,其中:基本支出3699.22万元,较上年增加2411.30万元,增幅187.22%;项目支出2975.02万元,较上年增加2770.02万元,增幅1351.2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原因并入原抚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人员及工作职能,使2020年支出预算大幅度增加。
二、关于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74.24万元,收入预算为财政拨款收入。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74.24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6109.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06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97.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7.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11万元,项目支出2975.02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674.24万元,比上年增加5181.32万元,增幅347.06%。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原因并入原抚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人员及工作职能,使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大幅度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6674.24万元,同比增加5181.32万元,增幅347.06%,其中:基本支出3699.22万元,较上年增加2411.30万元,增幅187.22%;项目支出2975.02万元,较上年增加2770.02万元,增幅1351.23%。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原因并入原抚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人员及工作职能,使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大幅度增加。
三、关于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99.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7.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7.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4.11万元。
人员经费147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227.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2020年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7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73.5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99万元。主要是因机构改革原因并入原抚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人员及工作职能,使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大幅度增加;如按照上年(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原抚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合并口径计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实际减少77.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7.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2.70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增加,同时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20.49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70万元,主要为按照有关要求减少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03.8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中未涉及政府购买服务的预算内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14 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4 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7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2975.02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0年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采购支出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内容,因此“202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和“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五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