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之年,市市场监管局将围绕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新时期新形势下市场监管职责,聚焦“五个抚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理念、民生物价稳定、监管安全底线等,扎实做好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以最大的决心和力度为地方经济振兴发展贡献市场监管的力量。
聚焦“五个抚顺”建设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质量发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市市场监管局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积极推行为企业提供标准、计量、质量管理、认证认可、知识产权和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各项举措,不断增强全市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登记材料提交规范》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进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巩固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成果,打造便捷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立足职责,进一步加大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力度,动态调整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探索实施“证照联办”;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全面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工作。
聚焦创新监管理念
提升监管效能
针对省委巡视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年报、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惩戒、信用修复、“双随机、一公开”等基础制度,督促各监管部门梳理检查事项目录,实现动态管理。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有序推进监管改革创新,着力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大力推行跨部门、跨层级联合监管。统筹部门监管事项,推动各级行政区划有监管事项的政府部门进平台。全面梳理部门监管事项,推动事前事中事后各类监管事项纳入平台,强化监管信息归集,用好“黑名单”制度,形成企业信服、公众认可的信用监管制度体系。
聚焦民生物价稳定
营造公平交易的消费环境
加强价格监测预警,确保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加强重点商品价格跟踪和预警管理,对因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导致市场机制失灵造成的价格上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持续开展涉企收费规范治理,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聚焦交通、金融、行业协会商会、水电气暖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企收费,积极推动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坚决整治、依法查处涉企违规收费,助力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聚焦监管安全底线
提升民生安全幸福指数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治理,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提高食品检查覆盖率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发现率和问题处置率。在药品监管中,强化对药品、试剂质量和价格的监测和管理,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构建药品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防控体系和质量责任体系。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探索实行“监管+服务”,做好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实现隐患闭环管理。加快推动车用气瓶、工业气瓶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在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中,开展食品相关产品、儿童、学生用品安全、成品油、棉花等纤维制品整治行动;强化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管;严格现场实地核查和获证企业后置现场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