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全面振兴新突破工作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企业消费信心,倡导各行业经营者重信守约,勇担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新抚区市场监管局组成督查小组,从7月10日至今连续对辖区内20余家大型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开展了全方位的市场监管监督执法行动。
此次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座谈指导、查阅资料、访谈市场主体”等形式,检查内容涉及食品、特种设备安全和消费维权服务等多领域,对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了“双督查”。
筑牢食品安全监管防线。督查组对百货大楼、双燕、比优特等大型商超的散装食品、水产品、肉类、冷荤熟食、豆制品、时令饮品等热销食品的储存销售条件、标识标签、亮照经营情况和食品进销货物台账记录、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商海大厦、罕王商场、万达广场内的餐饮单位的服务资质、管理制度、人员配备、设施布局等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防鼠防蝇设备不齐全、餐厨废弃物存放不规范、精品蔬菜专柜标签不全、时令饮品贮存条件违规、保健食品销售与其他食品混放、酸奶贮存温度不达标等12项违规经营行为,下达3份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责令整改。
聚焦隐患、精准监管。督导组一行先后来到浙商一号馆、红星美凯龙、新玛特超市和裕民商城,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并且按要求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电梯轿厢内设置的紧急报警装置是否有效联系畅通;呼梯、选层、楼层指示等显示信号系统功能是否有效。检查中发现个别商场存在电梯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不完善,对定期安全预警演练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执法人员就此现象均在现场做了理论指导、实操演示和记录要求,并督促立即整改。
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督察组随后到东北商贸城、榆林花鸟鱼市场、农贸大厅和琥珀城等集贸市场,检查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及消费维权工作。实地查看消费投诉工作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悬挂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标识牌、是否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宣传栏和消费维权服务站日常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提出具体要求。
下一步,新抚区市场监管局将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重要要求,全力筑牢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消费维权服务安全防线,确保商户规范经营,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给消费者提供一个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为新抚区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