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48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拟任领导职务人选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晓山,男,汉族,1965年1月生,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中共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老干部室副主任(正处),拟任中共抚顺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局),试用期一年。
刘存力,男,汉族,1964年9月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常委、清原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拟任中共抚顺市委巡察组组长(正局)。
李 治,男,汉族,1978年3月生,2005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中共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副主任(正处),拟任中共抚顺市委巡察组副组长(副局),试用期一年。
张 武,男,汉族,1963年9月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现任中共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秘书长,拟任中共抚顺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正局)。
张 惠,男,汉族,1961年6月生,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现任中共抚顺市纪委驻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拟任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清原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张仁启,男,汉族,1965年1月生,1982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中共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抚顺市监察局副局长(兼),拟任中共抚顺市委巡察组组长(正局)。
陈亚文,女,汉族,1962年7月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现任抚顺市审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拟任中共抚顺市委巡察组组长(正局)。
姜洪雨,男,满族,1963年6月生,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现任抚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调研员(副局级),拟任中共抚顺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局),试用期一年。
鲍劲秋,女,汉族,1963年10月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抚顺市统计局副调研员(副局级),拟任中共抚顺市委巡察组副组长(副局),试用期一年。
本公告发布后,对上述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7年11月22日前以电话、网站、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网站和信函应告之或签署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12380 (3)
举报网站:fushun.ln12380.gov.cn
通信地址: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工作办公室(举报中心)。抚顺市新抚区永安路21号,邮政编码:113008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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