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抚顺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8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协议履行情况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全市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工作会议,高位推动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习近平法治思想报告会,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在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等16期主体班次中开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等专题课程,培训各级各类领导干部1483人次。
二、完善政府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及时调整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厘清各层级部门权责边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下放市级行政职权事项16项,依法依规赋予省级经济开发区市级行政职权事项84项。完成“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48项,实施“免申即享”政策487项,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1443本,收录政务服务事项23339项。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定期对负面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便捷性。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治理水平
制定《抚顺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修订《抚顺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改《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以良法善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做好政府立法“后半篇文章”,对《抚顺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向全市企业发放《致企业家一封信》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问卷》,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深入排查问题线索,有效破除制约企业发展制度障碍。支持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认真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定义务,有效发挥司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作用。
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并发表意见机制,切实筑牢政府决策法律风险“防火墙”。组织召开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会议暨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会议,选优配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市县乡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持续提升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市政府法律顾问审核把关相关文件141件,提出法律意见244条,有效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加强对依法决策的考核监督,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将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重要内容。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一基准四清单”制度,制定或落实上级机关制定行政裁量基准事项3115个,建立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事项1592个,遵循首违不罚原则对122423件案件不予行政处罚,免除罚款金额1550余万元。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定《抚顺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规定》,实现资格审核、授予、证件核发注销、资格取消的全周期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新模式,增设39个方面332项课程,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质量和业务能力。首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律师事务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查案卷1800本,案卷评查数量较往年平均数量增加300%,涉及市场主体行政处罚案卷全部调取接受评查。
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立“1+28”工作体系,细化分解48项节点工作任务,实行工作例会、动态研判等8项工作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举办矿山、房屋市政、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437次,培训覆盖率达100%。持续巩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排查重大隐患695项,全部整改完毕动态清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作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电视台、车载传媒滚动播放安全主题公益广告近3万次,13万余人次参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宣讲,推动形成全社会安全生产群防共治良好氛围。
七、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按政策解决人民群众信访问题,全市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1%。持续开展“雷锋式人民调解员”选树活动,13人被评为省级“雷锋式”典型。全市调解案件量连续两年翻倍增长,年均12000件,96%的矛盾纠纷在基层一线得到成功化解。在全省率先印发《抚顺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规则》,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调解和解结案66件,调解率20.4%。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民辅警、治安专勤深入警务区走访排查,前移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全市因矛盾纠纷激化引发命案数量同比降低10%。召开“宪法宣传周活动暨抚顺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报告评议会”,在新宾县、望花区新建法治广场2处,打造普法新IP“抚小司说法”,累计播放量37万次,有效提升群众法律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协作工作机制,印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工作规定》,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和司法监督、检察监督、复议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监督职能,纠正不合理、不合法行政行为88件,纠错率27.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市政府网站累计发布信息10万余条,抚顺政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993条,有效增强政府透明度。落实“三书一函”制度,累计制发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行政复议建议书685份,打造部门联动、合力共治工作格局。
九、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府履职能力
“辽事通”抚顺板块新增应用场景4个,上线高频便民事项155项,用户注册率、用户活跃度、事项新增、事项拉齐进度4个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启动共享交换平台升级改造工程,数据目录、数据资源、数据共享等8个模块78个接口完成与省数据直达系统对接,向省平台申请对接数据接口72个,为省、市“高效办成一件事”提供安全可靠的链路保障支撑。依托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打通业务全流程链条,实现居住证、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养犬证“一件事”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累计办理1万余件。
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基层政府法治建设仍有短板,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作用发挥不到位。三是政府立法实效性还不强,回应群众立法需求还不够及时。四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需提升,同案不同罚、以罚代管等问题仍偶有发生。
2025年工作打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抚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加快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抚顺力量。
一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健全学法用法机制,丰富学法用法形式,有效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
二是推进基层政府法治建设。加强基层政府法治建设,将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基层治理总体格局,压实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提高政府行政立法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立法优势,围绕企业群众关心关注、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打通地方立法关键堵点,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落实落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法治调研、案卷评查等监督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各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