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推进县域第一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推进县域第一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8〕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市推进县域第一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3日
抚顺市推进县域第一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推进县域第一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辽政办〔2017〕59号),推动抚顺市县域第一产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2018—2020年,全市县域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左右;三县和东洲区各发展1个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实现22.24亿元。籽粒玉米调减8万亩以上,设施蔬菜产量达到4万吨以上,生产规模实现食用菌1.75亿段、中药材100万亩,山野菜稳定在23万亩,中药材、山野菜等特色主导产业在全省同行业内领先;新增特色经济林6万亩、林下经济3万亩;肉产量达到10.66万吨;水产品养殖面积稳定在13万亩,产量达1.7万吨。
具体年度目标:
——2018年,县域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新增市级龙头企业11家;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4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36亿元、力争达到14.3亿元;玉米调减2.6万亩以上,设施蔬菜产量达到4万吨,生产规模实现食用菌1.68亿段、中药材97万亩,山野菜稳定在23万亩;新增特色经济林1.75万亩、林下经济0.75万亩;肉产量达到10.66万吨;水产品养殖面积稳定在13万亩,产量达1.7万吨。
——2019年,县域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8亿元、力争达到21.5亿元;玉米调减2.5万亩以上,设施蔬菜产量稳定在4万吨,生产规模实现食用菌1.7亿段、中药材100万亩,山野菜稳定在23万亩;新增特色经济林2万亩、林下经济1万亩;肉产量达到10.66万吨;水产品养殖面积稳定在13万亩,产量达1.7万吨。
——2020年,县域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24亿元、力争达到31亿元;玉米调减3万亩以上,设施蔬菜产量稳定在4万吨,生产规模实现食用菌1.75亿段、中药材100万亩,山野菜生产规模稳定在23万亩;新增特色经济林2.25万亩、林下经济1.25万亩;肉产量达到10.66万吨;水产品养殖面积稳定在13万亩,产量达1.7万吨。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农林牧渔生产结构。坚持生产布局优化和规模集聚并举,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全面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设施化生产,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科学构筑区域“一米五业”(优质米业、食用菌、山野菜、中药材、苗木花卉果蔬蚕、现代生态畜牧业)种养新格局,全力打造粮、果、蔬、菌、药、花、蚕、畜、禽、鱼、林等精品产业。依托各类生产基地,全力推进“一户一业、一村一品、一乡多业、一县(区)一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强县强镇强村,加快建成区域特色明显、比较优势突出的县域农业主导产业。
1.调整优化种植业生产结构。
调精品质米业。持续调减玉米种植面积,适度增加优质水稻、特色杂粮、鲜食玉米种植面积。大力推广以稻花香稻米、秋田小町稻米及京科糯鲜食玉米为代表的优质品种,推进优质米基地进行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启动年加工6万亩水稻精神加工生产线,加工多种类优质米及优质绿色品牌产品。扎实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切实抓好耕地轮作制度、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农田保护提升工程建设。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
调高食用菌产业。研发、选育、引进优质菌种,优化食用菌栽培模式,规范标准化管理方法,以优质优价产品抢占香菇、黑木耳等主导菌类中端市场,以羊肚菌等珍稀菌类跻身菌类中、高端市场,对接国际市场,扩大出口份额,以市场为牵动带动产业规模稳步提升。
调优道地药材产业。稳定清原龙胆、辽五味、辽细辛三大地理标志产品规模,科学调控辽藁本、威灵仙、白藓皮、人参等规模领先道地药材规模,稳步扩大黄精、苍术、桔梗、玉竹等药食同源品种规模,强化道地药材产地和产品认证,引进中药材精深加工企业,推进中药材加工业与康养饮食业融合发展。
调强山野菜产业。扩大反季设施山野菜生产规模,以养生、保健的绿色生鲜产品占领蔬菜市场,以高产值增加农民收入。
调稳苗木花卉果蔬蚕产业。建设千亩浑河玫瑰园、鲜切菊设施观光园,把精品花卉园区打造成为农旅融合的示范园区;大力发展果品精深加工业,生产苹果酵素、红树莓饮料、葡萄酒、山楂制品等,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实施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工程,推进城郊菜园子基地提档升级,扩大无公害绿色蔬菜占比。培育峡河乡、土口子乡的10万亩生态蚕基地,打造蚕菜药融合发展神奇蚕食之乡。(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政府)
2.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结构。
积极发展以禾丰牧业为引领的抚顺现代生态畜牧业,使之成为拉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和产业扶贫的优势产业。其中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
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引导畜禽生产向玉米主产区、环境承载能力强、区位优势明显的区域转移。到2020年,养殖规模达到3450.3万头只,其中生猪饲养量达到104万头、肉牛饲养量稳定在6.9万头,奶牛存栏稳定在1.4万头,羊饲养量稳定在45万只,蛋鸡存栏稳定在245万只,肉鸡饲养量稳定在3014万只。
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开展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创建,提高现代化养殖占比和装备水平,到2020年累计建设市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100个。
发展生态养殖、资源化利用和有机绿色农产品相结合的抚顺现代生态畜牧业,到2020年建成生态养殖示范区20个。推进上海题桥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升级改造东洲区宏业种猪、顺城伊美肉羊、新宾县种羊场绒山羊和海源禽业“育、繁、推”一体化核心场,保持种量全省居中、龙头种业省内知名。
积极推进种养结合。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推进“粮经饲”统筹。年推广全株玉米青贮6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政府)
3.调整优化林业生产结构。
适度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坚持优化调整林业产业结构,推进林业产业规模集聚,打造一批林业产业示范乡(镇)村。进一步调整优化树种、品种结构,加强涉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开发,大力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栽培模式,提升林产品质量和效益。在抚顺县、新宾县、清原县等建设一批红松和核桃楸果材兼用林、大果榛子、玫瑰等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在抚顺县、东洲区、顺城区、望花区等建设一批寒富苹果、三大梨等基地。
积极开发林下经济产业。充分利用森林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林下经济开发基地建设。在抚顺县、新宾县、清原县、东洲区等发展一批林下参、刺五加、天麻、灵芝、威灵仙等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刺龙牙、蕨菜等山野菜基地;黑木耳等森林食用菌基地;清原马鹿、林蛙等养殖基地。推进林下经济开发产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标准化管理,提升林下经济开发基地管理水平,提升林下经济开发产品质量效益。(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4.调整优化渔业生产结构。
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以提高水产养殖标准化水平和改善养殖水域环境为目标,引导中低产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养殖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水平。通过示范带动,推动高效、生态水产养殖方式的普及推广。以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为突破口,优先发展水产养殖业,突出主导优势品种,坚持多种模式、多种方式、多品种养殖。加大设施渔业开发力度,稳定池塘养殖、水库养殖、稻田养殖。引导全市水产养殖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大力发展增养殖业。开展增殖水域生态容量调查研究,严格论证、合理确定增殖放流水域、品种和规模。体现放流的科学性、公益性和生态性。积极推广“以水促渔,以渔养水”的生态开发,稳步发展水库滤食性、草食性鱼类和土著水生生物资源增殖。增加水产苗种增殖放流数量,每年计划增殖鲢鱼、鳙鱼240万尾。
积极实施水产种质改良。加大主导优势品种的培育、推广力度,提高地方大宗优势品种的养殖水平,加快完善水产良种生产体系,增加良种生产能力。对辽宁浑河源细鳞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清原县弯甸子镇冰湖沟和大苏河乡大湖)进行设施建设,修整细鳞鱼洄游通道,对河道加宽加深改造,修建适宜细鳞鱼生存的深水潭,对保护区进行修复和治理。在核心区修建一座适宜细鳞鱼等保护物种越冬的池塘,确保细鳞鱼有良好的越冬场所。
培育多元化休闲渔业。提高休闲渔业品牌影响力,提升产业公共服务和持续发展能力,建立休闲渔业发展“可测、可看、可控”的产业经营体系,形成“统筹规划、系统开发、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休闲渔业品牌发展格局,努力把我市休闲渔业打造成为推进渔业提质增效、渔民就业增收及满足城乡居民新型休闲消费需求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每年计划创建市级以上渔业示范基地1家以上,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带动我市休闲渔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
(二)加快县域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认真落实辽宁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规划和抚顺市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发展指导意见,全面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业,积极整合和规范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快实现加工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聚化,稳步提高县域农产品加工业比重,最大限度挖掘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增值潜力。
1.加快集聚区主导产业发展。依托县区优势特色农产品资源,分类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抚顺县重点拓展食用菌主导产业上下游产业链,形成区域菌种繁育、基地种植、农产品精深加工,引领全国食用菌繁育推加一体化发展的产业集聚区。清原县重点发展以樟子松为主要原料集成材、生物颗粒等产业,打造东北现代智能自动化集成材集散地,做强做大林产品加工集聚区。新宾县以永陵中药材、榆树木制品加工集聚区为核心,以人参、五加、细辛等中药材交易市场建设为平台,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打造省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东洲区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形成生猪繁育、养殖、屠宰和食品加工于一体的全生态产业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打造全市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的示范区、样板区。(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
2.加强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遵循环保优先和集群、集聚、集约、配套的原则,积极整合县域要素资源,按照集聚区发展规划,高标准、高起点、规范化建设电力、交通、通讯、污水处理及排水系统,进一步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构建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相结合、产业优势与集聚区特色相协调、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相融合的发展体系,为加工企业落地集聚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
3.加快集聚区龙头企业培育。支持骨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租赁、产业链延伸、品牌联盟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组整合,培育壮大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提升核心竞争力。引导农民合作社等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建立企业与农民紧密联结机制。完善“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引导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和入股分红等方式,使企业与农户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
4.加快集聚区专用原料基地建设。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粮油示范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建设,完善农田水利、道路等生产性配套设施,引导多种形式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经营,建立稳定的农产品加工业原料生产基地。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种养植(殖)场备案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5.加强集聚区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构建集聚区融资担保、检验检测、仓储物流以及劳动用工、出口代理等公共服务平台。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打造农产品集散、冷链物流、产品展销中心。推动发展直供直销、连锁经营、“互联网+流通”等新型流通模式。鼓励企业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平台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
(三)促进县域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
1.推进农业“三园”建设。围绕优势特色产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和配套服务体系,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实现“接二连三”或“隔二连三”,示范带动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实施“十路百园”建设。围绕农业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十路百园”空间战略,纵向打造十条农业旅游观光精品线路,横向连起110个农业旅游观光精品园,拉动发展90个行政村,提升改造100个现代生态标准化养殖小区、100个特色农产品生产园区。(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区政府)
3.拓展农业多种功能。着力建设具有生产、观赏、体验、游乐等功能配套的特色产业小镇、特色森林小镇、现代农业庄园、休闲观光农业园区、生态农庄、生活休闲基地,推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观光农业、森林人家、农家乐等农村新业态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市旅游委,各县区政府)
4.大力支持创业创新。支持返乡人员创办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实体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实施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素质提升工程,强化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培训。建立县级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引导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家庭农(林)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事企业。以市政府和省农科院科技共建为核心,提升市级科研院所整体技术研发、示范推广的水平,带动全市农业技术模式、体制、机制的创新。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选派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创新创业。加快企业研发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四)加快农业品牌与市场营销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区两镇一景一牌”工作安排,遵循品牌发展规律,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抓好“创新、品质、管理、诚信”等重点环节,完善市场营销体系,搞活农产品流通,提高农业品牌的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产业效益。
1.加强特色品牌培育。实行政府、协会和企业联动,重点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等申请认证和扩展。加强传统品牌的整合,积极培育农业名优品牌,建设一批知名度高、有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培育和扩大消费市场。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做好品牌宣传,讲好品牌故事,传播品牌价值,扩大抚顺农业品牌的影响力和传播力。(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2.加强品牌管理和保护。切实提升品牌管理水平,建立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目录,优化品牌标识,认真落实省级建立的区域公用品牌的授权使用机制和品牌预警、危机预警、风险规避及紧急事件应对机制。初步构建完善品牌保护体系,综合运用协商、舆论、法律等手段打击各种冒用、滥用公用品牌行为。(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3.强化农产品市场推介。立足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利用农产品博览会、农贸会、展销会等渠道,采用电商平台、线上线下融合、“互联网+”等各种现代化手段,运用拍卖交易、期货交易等方式,加强特色农产品市场推介,扩大特色农产品市场占有率。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物流运输、快递配送,推进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4.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支持新建、改造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综合加工配送中心建设;支持和鼓励大型零售企业、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有实力的商贸企业在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建设商业网点;支持和鼓励农村食杂店、便利店与电商平台、快递网点积极合作,畅通工业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通道。引导支持农产品配送中心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充分利用现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优势,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一批肉类、水产品、果蔬等主要品种的农产品产地配送中心。建立完善农产品网上购销常态化对接。推动企业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和移动客户端,整合线上线下供给渠道,完善电子商务服务生态链,实现全方位的农产品供求衔接。发展和完善农产品检测、包装、仓储及冷链物流等设施,推动整合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冷链物流资源,提高农产品产地冷链仓储配送能力,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
(五)着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步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全市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1.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源性资产重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非经营性资产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经营性资产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优先安排有经营收入并具有改革条件的村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垦改革,全面完成国有农场土地确权工作、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积极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生态管护和功能分离,组建林业集团,发展非木质林业经济。完善粮食企业功能,有序推进粮食集团组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各县区政府)
2.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全面完成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到2020年建成覆盖县、乡、村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3.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生产经营;积极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联合合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18-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60家、家庭农场新增70家。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政府)
4.搭建现代农业+投融资平台。抓好政府惠农贷、银行金融资金作用,进一步撬动社会资本,继续推动种养业保险,借助金融杠杆撬动大农业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政府)
(六)巩固提升产业扶贫工程。继续大力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五小”庭院产业项目,实现全市所有建档立卡户家家有项目。扶持建设一批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特色种植养殖基地、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每个乡镇要规划建成一个面积不小于500亩的特色产业基地,每个村都要有一个不小于20亩的特色产业基地。积极推广农村土地流转、保底分红扶贫新模式,探索实施土地流转保险,有效防控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进一步落实托管代养、订单采购、家庭农场扶持等产业扶贫政策;鼓励龙头企业、种养大户、村干部带动贫困户联户发展产业。深入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建设完善县区级电商平台、特色产业园、运营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村级服务网点为支撑的电商运营服务体系。新培育电子商务企业10家,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200家,建设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网点300个,培育农村电商网店1000家以上,实现带动建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稳定就业2000人以上。围绕农业抓旅游,推动产区变景区、产品变商品、农房变客房,促进农、旅深度融合。建成乡村旅游示范村(点)30个以上,发展乡村旅游经营户800户以上,星级示范户100户以上,实现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120万人次,从业人员5000人以上,经营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委、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相关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域第一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由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等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工信、商务、金融等部门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的支持,合力推进县域第一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政府)
(二)用好扶持政策。积极向上争取农产品深加工、特色产品推广、农产品研发及重点项目贴息政策。县区级政府要依法依规整合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部门的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支持第一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区域。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更多地运用贷款贴息、信贷担保、以奖代补、保费补贴等多种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第一产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
(三)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项目规划和项目库建设,推进产业招商、项目招商、服务招商,不断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破解发展瓶颈,研究对策建议。(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县域第一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对县区第一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建立月统计、季调度,半年和全年考核通报制度,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超额完成序时进度、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组织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
附件:抚顺市县区第一产业发展主要经济指标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