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三区两镇一景一牌”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
“三区两镇一景一牌”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8〕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市“三区两镇一景一牌”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三区两镇一景一牌”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辽委办发〔2017〕59号)和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三区两镇一景一牌”建设(“三区”即工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服务业集聚区;“两镇”即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一景一牌”即重点景区和特色名优品牌),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践行“两山”理论,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统领,以资源禀赋为基础,优化提升产业结构、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激发县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持续增强县区经济实力,开启抚顺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新征程。
二、主要目标
结合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依托“三区两镇一景一牌”平台承载空间,着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推动工业做“强”、农业做“大”、服务业做“精”、小镇做“特”、旅游景区做“优”、品牌做“响”,蓄积抚顺全面振兴新动能。
——工业产业园区建设目标。到2020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健全、规模优势明显、产业链条完善、辐射带动能力较强、具有一定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工业产业园区。力争抚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全市工业产业园区2018年实现产值871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1016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1175亿元。
——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目标。到2020年,三县和东洲区分别打造1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集聚区内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在战略上引领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全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2018年实现12亿元,2019年实现17亿元,2020年实现22亿元。
——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目标。到2020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有一定规模的服务业集聚区、引进1家百货商场或知名品牌连锁超市、引进1家三星级以上或连锁快捷酒店、组建1家医养结合混合所有制健康产业集团公司。建设以新抚、顺城2个中央商务集聚区为核心、各县区服务业集聚区为支点的发展格局,实现城乡电商服务全覆盖。全市服务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2018年实现460亿元,2019年实现512亿元,2020年实现568亿元。
——特色小镇建设目标。到2020年,全市规划建设13个特色小镇,重点推进7个市级特色小镇,力争1个小镇进入国家级特色小镇行列,力争3个进入省级特色小镇行列。全市13个特色小镇2018年实现产值11.8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23.5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43.6亿元。
——特色小城镇建设目标。到2020年,全市规划建设7个特色小城镇,重点推进5个市级特色小城镇,力争1个乡镇进入省级特色小城镇。全市7个特色小城镇2018年实现产值17.9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20.7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22.2亿元。
——重点景区建设目标。到2020年,每个县区重点打造1个配套完善、影响力大、闻名全国的特色景区,促进旅游、养老、健康、文化、体育、休闲及优质农产品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市重点景区旅游收入2018年实现5.4亿元,2019年实现8亿元,2020年实现13亿元。
——特色名优品牌建设目标。到2020年,每个县区至少培育1个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能牵动上下游产业发展的特色名优品牌。全市重点发展的特色名优品牌2018年实现产值111亿元,2019年实现122亿元,2020年实现132亿元。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壮大工业产业园区,培育特色产业集群。
1. 抓好园区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企业入驻需求。以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望花经济开发区园区为先行试点,推行“管委会+平台公司”的管理模式,使产业园区管理方式逐步实现由政府主导向企业化管理模式转化。加大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平台辐射作用,实现共性研发、检测检验、银企对接及金融产品信息、现代物流、诉求服务等一体化平台功能,服务周边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2. 完善园区规划。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规划,明晰主导产业、重点产品、关键技术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做到边界清晰、产业布局合理,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色聚资盆地。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发挥龙头企业的集聚引领作用,强化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助,以园区为载体,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3. 帮扶中小微企业。筛选确定专业突出、发展基础好的县区专精特新企业,按照工业八大门类产业发展政策制定企业培育计划,发展壮大一批“小巨人”企业。建设一批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业载体,开展科技特派工作。为小微企业提供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中小企业申请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范围内的贴息支持,扩大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4. 发展配套基地。各县区结合自身优势和产业基础,积极发展为汽车制造、数控机床、轨道交通、重大装备和重点产品配套的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装模具等产业,引进发展一批为华晨集团、沈阳机床等主机产品配套的企业,形成一定的配套生产能力,争取成为省级重点产业配套基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 引进重大项目。利用区位优势,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以优势存量吸引新兴增量,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重大项目引进,对符合抚顺市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战略规划的重点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予以分档专项资金支持。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对将生产基地和企业总部设立在抚顺的省外企业或在关键零部件、原材料为抚顺配套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对接招商与盘活闲置厂房工作,主动承接京津冀、长三角产业转移。围绕国企改革,推进央地共建,扩大与央企的合作范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1. 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着力发展优质米、畜产品、果蔬、林特产品等深加工业,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租赁、产业链延伸、品牌联盟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组整合,发展壮大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加快集聚区专用原料基地建设,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推进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牵头单位:市农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林业局)
2. 遵循规划科学开发。按照生态产业化发展思路,以“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为宗旨,围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科学规划园区发展,配套不同类型、环节互补的生产企业,不断延伸农产品、木制品和中药材等产业链条,吸引终端产品生产企业落户园区,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推进规模化、产业化、特色化、品牌化生产。(牵头单位:市农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
3. 培育农业合作新模式。扶持壮大现有企业,引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进驻企业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发挥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按照“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与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上下游原料和产品有机衔接,提高集聚区整体效益。(牵头单位:市农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4. 加大品牌建设。抓好以主导产业为中心的产业链配套招商,以产业集聚带动品牌效应。通过政策引导,大力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提升农产品质量。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和保护,打造农产品品牌。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农民收益。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走出去,开拓省外、国外中高端市场。(牵头单位:市农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商务局)
(三)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
1. 培育服务业集聚区。发挥县城的集聚效应,在中心城区形成交通便利、批发和零售业态集中、住宿、餐饮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配套齐全,物流配送、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完备的服务业集聚区。以集聚区为载体,以现有企业为依托,通过各种措施,构建经济实体总部,提升对区域经济总量的贡献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2. 促进新兴业态融合。以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新科技手段为支撑,以提高集约化水平和产出能力为重点,推进服务业集聚区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促进科技、信息、商贸、物流、文化、旅游、会展等关联度高的新兴业态在集聚区内实现深度融合,拓宽服务领域,发挥综合效益,形成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产业结构合理、比较优势突出的商贸集聚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旅游委)
3.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借助多种电商平台,加快电子商务与农村实体经济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鼓励电商龙头企业在抚落户,对知名电商企业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抚设立总部的,分别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电商混合所有制集团公司。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通过建设农产品返城直营店,达到“一村镇(社区)一站点”,实现城乡电商服务全覆盖。加大电商培训力度,每年培训1万人次。以清原县为引领,继续深化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推进电商县区、电商乡镇、电商村建设,培育抚顺特色产品本土电商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1. 加强规划统筹。高起点谋划特色小镇发展,充分衔接产业、生态、空间、文化、旅游等专项规划内容,合理规划特色小镇的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重要内容,塑造宜业宜居小镇,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特色小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特色小城镇),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特色小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 做强特色产业。围绕“一极五业”重点产业格局,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突出本地资源优势,差异定位、细分领域、错位发展,明确产业发展定位,锁定产业主攻方向,将创新性供给与个性化需求有效对接。做好“一镇一业”文章,加快产业提档升级,鼓励引导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一极五业”推进组成员单位)
3. 强化项目建设。按照特色小镇的不同定位,加快推进小镇内部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明晰产业定位,积极谋划项目,做好项目储备,扩大有效投资。集聚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实现小空间大集聚、小平台大产业、小载体大创新。推动资源整合、项目组合、产业融合,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创新和升级,尽快培育形成产业特色鲜明的新的经济增长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特色小镇),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特色小城镇))
4. 创新机制体制。积极培育“特色产业”骨干企业,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提升小微企业协作和配套能力,实现集群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切实改变传统镇域产业粗放型发展模式、“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生产模式。开展特色小镇体制机制创新试点示范工作,鼓励试点示范小镇先行先试,为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借鉴。(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特色小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特色小城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五)打造特色旅游景区,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壮大。
1. 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以建设“中国旅游名城”为目标,依托抚顺作为主体生态功能区和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优势、邻近省城、交通便捷的区位优势,充分挖掘抚顺历史文化、民俗风情、自然景观等旅游资源,开发各具特色的旅游景区;设立支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旅游公共服务项目、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给予专项支持;联手打造“一极六峰”大旅游产业品牌,树立抚顺大长白旅游桥头堡和北方重要工业文明旅游城市地位。(牵头单位:市旅游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2. 创新“旅游+”发展模式。以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开发、景区建设、服务设施配套为重点,培育一批森林度假、山地休闲、温泉滑雪、花卉中药材观赏、民宿民居等特色旅游产品,发展一批“农家乐”特色村。延长旅游产业链,落实旅游供给侧改革、建设产业融合项目。重点发展旅游+文化、旅游+工业、旅游+健康养生、旅游+养老、旅游+体育、旅游+农业、旅游+生态、旅游+冰雪,推动旅游与各产业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旅游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文化广电局,市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3. 实施全域旅游战略。结合沈白客专建设,加强对旅游资源统一规划,打造跨县域、跨景区的精品旅游线路,推动县域旅游纳入东北区域黄金旅游线路,加快融入“一路两带三区”产业空间发展新格局。创新旅游营销方式,加大国内外旅游营销力度,全面提升旅游水平。推进国有旅游资源市场化改革,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有条件的县区组建旅游企业集团。(牵头单位:市旅游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六)实施特色品牌战略,推进品牌化建设。
1. 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各级名牌产品,壮大品牌数量。重点推进“四个一批”即支持一批特色有机农产品打响品牌,引导一批服务业、旅游业企业树立国家品牌,扶持一批“一极五业”优势企业形成自己特有的品牌,指导一批外向型装备机械制造企业走向“一带一路”扩大对外贸易。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强化产业集聚功能,推进产业集群形成,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快企业做大做强步伐。加强政府培育、企业争创、社会促进、舆论宣传、价值评价的法律保护。(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 培育特色品牌。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良好、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带动全市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品牌规模明显壮大,品牌效应明显加强,品牌价值明显提升。以提升产品质量,打响抚顺品牌为目标,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突出实效,在各类专业市场开展定向性、专业性、差异性的品牌培育和服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旅游委)
3. 提升品牌知名度。强化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增强品牌意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品牌提升的内生动力。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夯实品牌提升的质量基础。对已具备较高知名度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引导其争创国家级品牌;对市场前景广阔的中小企业,推动其加快技术改造,争创省级、市级品牌,并给予不同额度的专项资金支持。通过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等重点领域品牌创建,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 优化品牌发展环境。不断净化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的质量和品牌发展环境。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质量品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行业自律和服务,维护名优企业的行业信誉和权益。加强品牌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开展以抚顺经济开发区知名品牌示范区、清原县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为引领的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引导企业开展品牌价值评价,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1. 完善工作组织体系。成立抚顺市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各位副市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服务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重点景区、特色名优品牌、督考组八个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分别在市直相关部门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市“三区两镇一景一牌”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 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明确各县区为三区两镇一景一牌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工作组为三区两镇一景一牌建设的服务主体。市直有关部门指导各县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完善各县区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三区两镇一景一牌五年规划。组织县区主要领导到先进地区实地考察和培训,学习改革思路和先进经验。(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科技局,市旅游委)
3. 完善组织机构。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干部人才到县区挂职或任职。从市直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选派骨干力量兼任或挂任副县(区)长和园区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和本人意愿,鼓励和支持他们留任在县区工作,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在三年行动计划执行中,县区、乡镇主要领导岗位原则上不调整,考核优秀的,提职不离岗。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产业园区要选拔优秀人才组建专业的招商引资队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政策落实保障。
1. 财政政策。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在现有10亿元省产业引导基金的基础上,研究设立能源、材料、旅游、生态、小城镇平台建设等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并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支持。设立产业转型升级创新专项资金,鼓励各县区(产业园区)同步设立专项资金,对扩大开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就业及招商服务等予以专项支持。积极争取利用10亿元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整合资金,重点用于农产品深加工、特色产品推广、农产品研发及重点项目贴息。支持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支持引进和依规设立各类金融机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政府金融办)
2. 土地政策。将省级脱贫开发重点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创新土地供给方式,通过弹性用地年期、土地租赁、土地入股等,进一步降低企业投资成本。结合盘活土地、厂房、设备等存量资产,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支持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 用电政策。鼓励售电公司代理产业园区和集群内的中小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对现代物流、企业总部、金融、研发设计等高端服务业,按工业标准执行用水、用气、用电等要素价格。(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 人才、科技政策。深入实施“凤来雁归、抚顺振兴”工程,支持引进人才,对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提供购房补贴、薪酬补贴等,对企业高管、特色人才在办理落户、居住证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支持技术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研发新技术,按相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和减免税政策。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编委办,市税务局,市公安局)
5. 创业政策。加大对返乡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实行返乡创业社保补贴政策。鼓励外出务工人员作为中介带动外商来投资。在有条件的县区创建“回乡创业园区”,发挥聚集效益和规模效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项目建设保障。
各牵头市直部门、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三区两镇一景一牌工作总体思路和发展方向,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三年行动计划、五年规划,细化阶段性目标。对空间布局、产业定位、项目牵引、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等事项认真规划,逐项明确责任、限定时限完成,确保任务落实。要坚持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原则,确保与“十三五”规划、“一极五业”、“一路两带三区”等规划衔接。
紧密围绕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科学谋划包装一批市场前景好、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大、投资吸引力强、具有龙头示范作用的优质高端产业项目,梳理重点项目,编制项目一览表,将项目统一纳入全市重大项目库持续推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资源整合、项目组合、产业融合,加快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牵动力强、经济效益好的优质项目,全面提升3211平台建设战略的层次和水平。(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工作组成员单位;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四)推进落实保障。
抚顺市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八个工作组进行调度,各工作组分别负责对有关成员单位进行调度。每季度末,各工作组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根据工作安排,不定期召开“三区两镇一景一牌”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平台建设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工作组成员单位)
(五)绩效考核保障。
督考组对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工作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督查,把“三区两镇一景一牌”推进工作的重点任务纳入各单位工作实绩考核中。不定期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领导约谈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对执行不力、相互推诿的,要严肃追责。(牵头单位:市营监局;配合单位: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工作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