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
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抚政办发〔2020〕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抚顺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持续提升我市工业互联网创新能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突出工业互联网作为发展智能经济的桥梁作用,围绕支撑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升,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安全发展和开放发展,着力构建和完善网络、平台和安全体系,加快5G、工业互联网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加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初步建成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上云企业达到20家,建设1家“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工业互联网支撑产业基础能力和提升产业链水平的作用初步显现。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技术创新。
1. 加快创新中心和创新载体建设。依托“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体验中心”、“智能制造技术研发与验证平台”等项目建设,鼓励我市工业企业建立市级工业互联网技术研究中心,参与推进软件开发云、人工智能等云创新载体发展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相关县区政府,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2. 着力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组织软件企业与工业企业对接合作,推动软件企业进入工业领域,带动工业企业提升软件开发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相关县区政府)
(二)夯实网络基础。
1. 建设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提升5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加快5G网络建设。推动各县(区)和工业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合作,利用5G、光纤宽带、IPv6、云计算等新技术,在重点产业园区、工业企业部署“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网络基础设施,加快提升网络支撑产业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相关县区政府)
2. 推动企业内网升级改造。鼓励工业企业利用5G、软件定义网络、工业无源光网络、边缘计算、标识解析等新技术,建设与基础电信企业外网协同发展的企业内网,开展生产线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提高生产设备联网率,加快5G、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规模化应用。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集合5G组网和应用,为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进行工业互联网内网设计、建设和运维,探索5G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商业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相关县区政府)
(三)建设平台体系。
1. 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建设和推广应用,鼓励软件企业、工业企业提升工业APP开发能力,满足工业企业个性化和定制化需求,提升平台支撑企业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县区政府)
2. 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鼓励工业企业利用5G、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进行技术改造,加快实现业务、数据和设备上云上平台,带动5G、工业互联网发展,促进形成以平台为核心,基于“数据+模型”的制造业发展新模式。加快推进本地区企业上云上平台,鼓励新建企业和项目直接采用云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县区政府)
(四)强化安全保障。
1. 提升企业安全防护能力。鼓励工业企业与设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和专业机构加强合作,有针对性地部署和改进安全防护措施,提升工业控制系统、智能装备、工业软件和工业数据等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在网络改造、IPv6部署和5G应用过程中,按照网络安全标准要求,部署安全设施,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相关县区政府)
2. 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网络安全技术领域合作。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形成网络安全解决方案,带动工业互联网安全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相关县区政府,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五)加快融合发展。
1. 推进工业互联网和5G等新技术融合发展。引导工业企业在设备层、边缘层、平台层和APP层等方面,开展工业互联网、5G等新技术的融合应用,促进产业向智能化发展。鼓励工业企业建设“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加快5G和工业互联网在垂直行业融合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相关县区政府,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2. 依托工业互联网推动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在5G、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合作,将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等业务流程和采购、销售等管理体系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延伸,带动中小企业开展网络化、数字化改造。鼓励中小企业从质量标准、生产制造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对接行业龙头企业,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实现上下游企业之间数据互联互通、创新资源共享、生产资源优化配置和供应链高效协同,形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通发展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县区政府)
3. 推进工业互联网和重点行业融合发展。按照“云(企业上云)—网(工业互联网)—智(智能制造)”发展路径,加快5G、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产品在工业企业中的应用部署,促进重点行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利用大数据进行产品管理和创新,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的设计、生产工艺和流程优化,能源管理、产品质量和安全环保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县区政府)
(六)扩大开发合作。
1. 强化产业对接合作。鼓励重点产业园区和企业,加强与国内外政府机构、产业联盟和大企业的合作交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在协同创新、产业发展、市场一体化等方面加强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国内产业分工,构建跨区域、跨领域紧密协作的工业互联网等产业链,提高5G、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和信息产业合作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县区政府)
2. 开展招商引资引技工作。加强招商引资,积极吸引国际知名企业在我市布局,争取国内领军企业及其战略合作企业产品和项目在我市落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相关县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市县(区)联动的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工业互联网建设工作,推动各县区、各部门落实国家、省重大政策措施,研究部署重大规划和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事项,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形成技术研究和产业应用互促互进的良好局面。建立工业互联网发展情况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广优秀解决方案和典型案例,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提供专利保护维权服务,打造有利于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网络部署与应用落地的外部环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按照辽宁省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相关规定,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重点支持关键领域重大技术创新及应用、平台建设和融合应用等项目。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给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市场化交易与省市政策扶持联动,降低5G基站、工业互联网和大数据中心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四)深化产融对接合作。拓宽工业互联网建设融资渠道,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在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下,引导各类投资基金向工业互联网领域倾斜。完善银企对接机制,为企业提供精准信贷扶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融资租赁等与产业直接结合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发展局,各县区政府)
(五)健全人才培养体系。贯彻省重大人才工程“兴辽英才计划”,培养引进一批工业互联网领域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鼓励高校、职业技术学校设置工业互联网专业和课程,建设工业互联网人才实训基地,培养工业互联网专业技术人才。实施企业人才培训计划,开展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专题培训、现场观摩和系列对接活动,激发企业内生发展动力。畅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间,以及人才流动渠道,鼓励通过双向挂职、短期工作和项目合作等方式加强人才交流共享。深化人才激励机制改革,鼓励企业完善科技人员股权、期权和分红奖励办法,吸引、留住高级技术人才和技术骨干,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六)开拓视野加强宣传。积极参加工业互联网全球峰会,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工业互联网会议、论坛和赛事等活动,促进企业转变观念,培育形成新理念和新模式。依托各类媒体,对工业互联网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为传统产业借助工业互联网实现转型升级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