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雷锋纪念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单位资金预算支出表
十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雷锋纪念馆的维护、环境美化和雷锋遗物、史料的搜集、编写与陈列等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纪念、宣传活动;传播雷锋事迹,弘扬和宣传雷锋精神,开展雷锋文化、红色文化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雷锋纪念馆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抚顺市雷锋纪念馆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抚顺市雷锋纪念馆202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单位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终结转结余。
(一)本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644.11万元。
1、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44.11万元,比上年增加51.17万元,增加8%,增加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有所增加,人员经费收入增加。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拨款)642.11万元,同比增加51.17万元,增加2%,增加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有所增加,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单位资金收入2.0万元。
2、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部门总体情况支出644.11万元,比上年增加51.17万元,增加8%,增加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抚顺市雷锋纪念馆转隶,人员有所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67.36万元,比上年增加51.17万元,增加16%,增加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抚顺市雷锋纪念馆转隶,人员有所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 276.75万元。
二、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2.11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3.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1.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6.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8万元,项目支出274.75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42.11万元,比上年增加51.17万元,增加8%,增加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抚顺市雷锋纪念馆转隶,人员有所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642.11万元,比上年增加51.17万元,增加8%,增加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抚顺市雷锋纪念馆转隶,人员有所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7.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8万元。
人员经费317.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在职独生子女费、特岗津补贴、教护龄津补贴、在职个人采暖补贴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抚恤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4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5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因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标准为30万元,我单位无3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预算项目,故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本部门共有1辆公务用车。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 4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276.7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债务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机关运行支出,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债务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这六张表中没有数据,相应表格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是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取得的,按照相关制度规定需上缴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相关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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