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应急管理局(市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5年部门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5年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5年部门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5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5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2025年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地方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可按程序统筹调度指挥市域范围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资源和力量。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县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中直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起草煤矿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地方政策、标准。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属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县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施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和定期督查,依法监督煤矿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十九)组织指导或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发布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推广应用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二十)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协调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应急管理局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5年抚顺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5年收支总预算1644.36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44.36万元,比上年增加168.63万元,增长率为11.43%,增加的主要原因:国债项目新购9台特种作业车辆,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新增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1644.36万元,同比增加168.63万元,增长率为11.43%,增加的主要原因:国债项目新购9台特种作业车辆,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新增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5年,本部门总体情况支出1644.36万元,同比增加168.63万元,增长率为11.43%,增加的主要原因:国债项目新购9台特种作业车辆,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新增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00.38万元,比上年增加39.26万元,增长率为3.7%,增加主要原因:国债项目新购9台特种作业车辆,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人员增加,人员类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543.98万元,比上年增加129.37万元,增长率为31.2%,增加的主要原因: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新增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目。
二、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44.36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44.36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教育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2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69.64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17.2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81.97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31.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9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44.36万元,同比增长168.63万元,增长率为11.43%,增加的主要原因:国债项目新购9台特种作业车辆,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新增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5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644.36万元,同比增长168.63万元,增长率为11.43%,增加的主要原因:债项目新购9台特种作业车辆,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新增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00.38万元,比上年增加39.26万元,增长率为3.7%,增加主要原因:国债项目新购9台特种作业车辆,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人员增加,人员类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543.98万元,比上年增加129.37万元,增长率为31.2%,增加的主要原因: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新增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目。
三、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0.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69万元。
人员经费98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在职、退休人员取暖费等)、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用、退休费。
公用经费117.73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残保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9.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6.77万元,比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13万元。同比增加22.05万元,原因是:国债项目新购9台特种作业车辆,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7.7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161.17万元。其中,救灾物资储备121万元,消防应急救援专项食堂采购项目40.17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5年我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为197.78万元。其中,消防应急救援专项餐饮服务40.17万元,应急管理专项技术评审鉴定评估服务0.1万元,应急管理专项律师咨询服务3万元,应急管理专项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服务0.1万元,应急管理专项专家咨询服务33.41万元,救灾物资储备物资供应服务119.50万元,救灾物资储备评审服务1.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市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台。我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5台,为应急指挥车辆、装备车、起重机、挖掘机、前突车。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共涉及3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543.98万元。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和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基金,因此“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2025年部门债务支出预算表”、“2025年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这三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