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21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21年部门单位资金预算支出表
十五、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八、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九、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抚顺市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二级预算单位:
1、行政单位1个。无增减变动
2、人员编制32人,实有25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建议作PDF格式链接)2021年抚顺市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pdf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住房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1年收支总预算397.10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397.10万元,比上年减少47.84万元,下降12.05%,减少主要原因:市本级2021年无项目预算 ;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397.10万元,同比减少47.84万元,下降12.05 %减少,主要原因:市本级2021年无项目预算;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无。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397.10万元,比上年减少47.84万元,下降12.05%,减少主要原因:市本级2021年无项目预算。其中:基本支出397.10万元,比上年增加16.49 万元,增长4.15%,增加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公务用车增加一台 ;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无项目支出 。
二、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7.10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财政拨款收入。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7.10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10 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5.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项目支出无,基本支出增加一台公务用车行政运行费,基本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项目支出无,基本支出增加一台公务用车行政运行费,基本支出增加。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7.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5.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6万元。
人员经费33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商品和服务支出58.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四、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8万元。同比增加1.6万元,原因是:增加一台公务用车行政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1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8.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共包括0个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如下:无。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我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共包括以下内容: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0,具体包括:无。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0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0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中没有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