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21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21年部门单位资金预算支出表
十五、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八、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九、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负责或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省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外省、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3.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4.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请示、报告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上级机关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5.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6.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市政府系统承办的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7.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全市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市政府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9.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市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人民网及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群众诉求。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10.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11.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部分重要讲话等文稿,参与市委重点工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12.对有关国家、省、市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出参考建议。
13.承担市政府党组文件的起草工作,制定市政府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议方案,负责市政府党组的党建、廉政建设等各项服务工作。
14.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指导各独立办公单位及各县区机关事务工作。
15.研究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市本级公务接待经费、集中办公区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副市级以上干部周转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监督。负责副市级以上干部周转住房调配管理工作。负责审批修缮项目,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16.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国旗、国徽管理工作。
17.制定全市公务接待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副厅级以上领导来抚的公务接待,统一管理和协调市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府机关、市政协机关的公务接待工作。
18.负责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绿化等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监督指导食堂服务工作。
19.负责在抚召开的全国、省大型会议及市以上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加强和改进市政府宣传工作,为推动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研究解决经济社会重点问题的对策建议,提升政府抓落实的工作水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22.关于市直公务用车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市本级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和处置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定市本级其他公务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务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和处置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管理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纳入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机构设置情况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内设机构28个,分别为:综合办(保密工作办公室)、秘书科、文电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综合四科、综合五科、综合六科、综合七科、研究一科、研究二科、新闻联络科、建议提案办理科、信息科、电子政务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公报室)、网络诉求综合科、市政府总值班室、公务用车管理科、接待一科、接待二科、规划建设科、运行保障科、安全保卫科、服务保障科、财务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第二部分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住房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1年收支总预算6009.63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6009.63万元,比上年减少664.61万元,下降9.96%,减少主要原因:部分职能和经费划入市经合中心;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6009.63万元,同比减少664.61万元,下降9.96%,减少主要原因:部分职能和经费划入市经合中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加/减少。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6009.63万元,比上年减少664.61万元,下降9.96%,减少主要原因:部分职能和经费划入市经合中心。其中:基本支出3871.33万元,比上年增加172.11万元,增长4.65%,增加主要原因:工资、保险、年金有所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836.7万元,下降28.12%,减少主要原因:部分职能和经费划入市经合中心。
二、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09.63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财政拨款收入。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009.6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76.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12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52.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83万元,项目支出2138.3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009.63万元,比上年减少664.61万元,下降9.96%,减少主要原因:部分职能和经费划入市经合中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009.63万元,比上年减少664.61万元,下降9.96%,减少主要原因:部分职能和经费划入市经合中心。其中:基本支出3871.33万元,比上年增加172.11万元,增长4.65%,增加主要原因:工资、保险、年金有所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836.7万元,下降28.12%,减少主要原因:部分职能和经费划入市经合中心。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71.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2.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5.83万元。
人员经费1617.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253.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1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同比减少27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75.5万元。原因是:1.根据上级各项规定和要求,近年来公务接待活动逐年减少,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市政府办公务用车部分职能划入市经全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0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53.3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中未涉及政府采购的预算内容。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我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35万元,涉及两个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14 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4 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8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2138.3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1年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单位资金预算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内容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