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5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政府机关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政府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一)市政府机关党组书记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1.直面问题不回避。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带头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党组和班子成员充分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统一认识,亲自主持起草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认领、查摆并整改个人问题48个,从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纪律上深刻剖析根源,围绕深化理论武装、锤炼政治担当、认真履提高政治站位、打牢思想基础、凝聚整改合力。
2.统筹部署强担当。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亲自主持制定《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组织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部署各党(总)支部召开动员会,并先后参加2个党支部动员会作现场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到岗到人、见人见事。
3.领航整改抓落实。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程、融入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6次,党组会议研究选择党费专户开户银行等相关议题25项,并逐一明确下步工作要求。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头领办“参谋助手功能发挥不到位”等重点难点问题18项,组织制发《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提醒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跟踪调度,随机抽查责任单位整改进展,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取得实效。
4.转化成果补短板。坚持倒查制度缺陷、补齐运行流程短板、完善长效机制,组织制定、修订《中共抚顺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振兴新突破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规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考核细则》《市政府会议工作程序》《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工作要求》等制度规定5项,制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要求的工作提示》《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2024年年度廉政谈话方案》《关于开展廉政自查工作的通知》等工作通知4项,建立健全市政府月度召开会议台账、会议(调研)方案申报单、政策快报、群众诉求办理会商调度、零库存现金管理等工作机制5项,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二)市政府机关党组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1.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坚持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7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市委有关部署要求,围绕“讲懂守”、强执行、讲清廉、传帮带4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切实提高全办上下共抓整改的责任感、自觉性。8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48个问题和4方面意见建议,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病灶”“病根”,明确下步整改方向,为抓好巡察整改“预热升温”。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链条。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和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党(总)支部书记(科长)任成员,构建起责任清晰、紧密联动、一体推进的整改工作体系。坚持责任任务“清单化”,制定《市政府机关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1+2”方案,细化分解为“一台账三清单”,制定整改举措121项,并逐一明确整改责任、设定完成时限,确保整改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
3.坚持各负其责,压茬推进落实。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其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好民主生活会“后半篇文章”相结合,市政府机关党组先后于7月24日、8月2日、8月15日、8月30日、10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6次,研究审议相关议题25项;党组书记及党组和班子成员组织有关科室,召开专题会议20余次;各科室对号入座建清单,立足岗位抓整改,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工作始终。截至目前,48个巡察反馈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4.突出建章立制,固化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问题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提升能力有机结合起来,在强化建章立制、遵规守纪、干事创业上下功夫,更好令行禁止抓落实、积极主动优服务、履职尽责敢担当,在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整改期间,制定、修订《中共抚顺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规定5项,制发《关于开展廉政自查工作的通知》等工作通知4项,建立健全政策快报等工作机制5项,有效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机关党建、提升工作效能的有力抓手,为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奠定坚实基础。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5方面48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指出意见建议4个,均已落实。制定整改措施121条,均已完成。制定、修订制度规定5项,制发工作通知4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5项,挽回经济损失88元,批评教育1人,调整工作岗位1人。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48个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4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整改期间召开市政府机关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10余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等20项内容列为“第一议题”,精心谋划会议方案,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二是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制发《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总)支部深入学习领会“第一议题”制度。目前,各党(总)支部均已完成学习任务,党员干部对“第一议题”制度概念的掌握更加清晰、理解更加准确、执行更加有力。
2.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整改期间,市政府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2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专题,结合抚顺实际和分管工作交流研讨5次,进一步拓展了理论学习广度和深度。
3.关于“理论学习参与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对标对表《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有关要求,加强学习管理和考勤,请假人员必须向党组书记请假,并由会议记录人清晰记录请假人员及具体原因,整改期间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均做到了能出勤尽出勤。二是制发《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总)支部对标对表抓落实,加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的管理和考勤,做好相关记录,出勤率、参与度得到巩固提升。
4.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原原本本学、抓住关键学、融会贯通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等重要政策文件,班子成员带头、支部科室跟进,全办党员干部政策转化落实能力持续增强,在广泛收集、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制发《政策快报》11期。二是立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办上下持续在调查研究上狠下功夫,整改期间深入项目、企业等一线调查研究120余次,在推进西露天矿综合治理与整合利用、采沉区综合治理试点获批等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过程中,提出修改意见、对策建议20余条,有效发挥了统筹协调、参谋助手等职能作用。
5.关于“督促检查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对承接的250项国务院、省政府重点任务和126项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按季度调度进展情况,形成督查专报2期,持续夯实工作责任,有力推动任务落实;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开展项目谋划及前期准备工作等专项督查,有效发现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得到市领导认可。二是主动谋划“小切口”专项督查调研,聚焦项目建设、营商环境、民生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开展明查暗访18次,协调解决问题8个;对督查搜集的重点问题定期督办、及时上报,就《辽宁省巩固增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落实情况形成报告2期,上报市政府;就督查发现的独生子女费发放等2个问题形成工作提示,报市政府有关领导关注推进。
6.关于“督考问题导向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分类推进,对省市《政府工作报告》等重点任务台账管理、定期督办,对3件省长批示等紧急事项专人跟踪、立即督办,对清原县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等2个疑难问题提级办理、反复督办,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健全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调度机制,对一般事项定期督办,对时间跨度较长、复杂程度较大的重点事项长期跟踪,根据工作进展适时上报。二是加强结果通报,根据全市“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办理情况,对市教育局、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新抚区、顺城区等6家办件单位进行调度,指出核查调度不及时、问题解决不彻底、工作标准不严格、回访工作不重视等4方面问题。截至目前,通报问题全部解决,我市留言办理回访率达到100%,留言办理工作名列全省第5位、前移4位。强化督考联动,针对部门办理市政府会议议定事项、市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不到位和推诿扯皮现象,研究完善《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考核细则》,增强“扣分”惩戒力度。三是坚持“督帮一体”,开展服务式督查,组织市直部门跨层级解决问题8个,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7.关于“参谋助手功能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认真落实“三定”职责,会同市发改委建立政策快报工作机制,深入分析研究上级重要政策,广泛收集、分析、整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聚焦《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激励补偿办法》等重要政策,制发《政策快报》11期,为市政府领导及各部门掌握政策、作出决策提供有效载体。加强信息报送,制发《抚顺政务信息》8期,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选题建议187篇、约稿信息39篇、日常信息100余篇,其中11篇被国务院办公厅综合采用,1篇获省政府领导批示,《抚顺市坚持“产业+民生+生态”齐发力西露天矿生态修复见实效》在省《政务信息》刊发,市政府领导多次对信息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
8.关于“统筹全局抓落实思考不够,着力不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政策研究,跟进学习研究《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及权威解读,制发《政策快报》11期。同时,各综合科等结合抚顺实际和日常工作,积极向所服务市政府领导和工作部门建言献策30余条,有效推动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抚落地落实。二是加强一线调研,整改期间深入项目、企业等一线调查研究120余次,在推进西露天矿综合治理与整合利用、龙岗山滑雪场、辽宁三木苯酚丙酮产业链等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过程中,有效发挥了统筹协调、参谋助手等职能作用。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围绕攻坚之年年度目标任务,用好用活“五位一体”闭环工作机制,分领域调度推进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要工作落地落实,序时推进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126项,整改期间高标准筹办市政府党组会、市政府常务会、经济形势分析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调研30余次,为全市主要经济指标争先进位发挥了积极作用。
9.关于“群团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把群团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每年初专题研究青工委、工会等群团工作,提出要求,明确任务。二是充分发挥群团作用,在市政府机关党组、机关党委领导下,青工委、工会参与筹备“七·一”主题党日活动;青工委于8月23日组织召开市政府办公室青年干部交流座谈暨业务培训会议,为近三年新招录的32名公务员搭建交流平台,开展业务培训;青工委制作《全面振兴新突破 市政府办在行动》视频短片,从多角度展现政办党员干部担当奋进的精神风貌,激发大家进一步比学赶超,努力在各自岗位上争先晋位。工会多措并举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组织参加“振兴新突破 博爱辽宁行”网络筹款、观看抚顺市首届职工篮球比赛、组建防汛突击队等活动,有效发挥了组织群众、团结群众的作用。
10.关于“机关事务管理有短板,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进行维修并更换中央空调自动控制模块3块,并安排维保公司及厂家每月进行巡查检查。二是主楼一期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已制定方案,并完成询价,目前已进入改造实施阶段。三是振兴大厦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已经确定改造方案,正开展第三方机构评估。四是已安排机关综合服务中心督促物业公司加大巡查力度,整改期间巡查发现因供水管件损坏引发漏水情况27起,均已及时维修解决。集中办公区各办公楼公共区域节能灯具改造工作已启动。已完成主楼公共区域楼道、电梯间、水房、开水间、卫生间节能灯具更换工作,分批次开展其他办公楼改造工作。五是全面加强机关事务管理,高效高质完成新任市领导办公用房调配等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招标采购、食材供应商招标、社保大厦食堂劳务采购、消防维保项目、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等工作,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11.关于“内部协同与沟通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群众诉求办理会商调度机制,实现“互联网+督查”、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市长信箱》、12345政府综合服务热线等平台并联合成推进,常态化沟通对接群众留言线索百余件次,协调部门办结群众诉求1054件,做到了信息互通有无、问题互认、结果共享。二是强化联动共享,一网协同办公系统基本搭建完成,将利用该系统逐步建立领导重要行程共享、重点事项及重要文件办理情况共享、重要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共享等机制,最大限度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消除信息壁垒。
1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目前,已完成车载终端发放和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搭建工作。现纳入平台管理的车辆共计2499辆,其中加装车载终端(OBD)的车辆2282辆,未加装车载终端(OBD)的车辆217辆(因车辆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保密要求及特殊工作用车无需加装,以及车型老旧没有OBD接口)。通过线上指导、召开培训会等方式做好车辆信息核验及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务用车管理精细化水平。
13.关于“防范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专题学习研究,市政府机关党组于8月2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7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7月26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重要部署,就加强集中办公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妥善处置地下停车场漏水问题作出安排,排查安全隐患12条。市政府机关党组于8月15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基层公务接待制度执行、市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精神,就加强基层公务接待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及认真落实密码工作有关要求等作出工作安排。市政府机关党组于9月12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关于严明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就节日期间廉政工作作出安排。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综合研判“互联网+督查”、《市长信箱》等渠道反映问题,对可能引发信访的问题及时介入、协调办理。
14.关于“协调处置‘门前访’齐抓共管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协同联动、快办快处,进一步畅通与市信访局、公安局信访大队“三方共享”信息渠道,第一时间协调有关单位处置“门前访”,有效缩短了上访人员滞留时间。二是加强重要信息预警预判,整改期间共处理集体访28批次,578人次,个体访80人次,均做到了提前准备、妥善处置。三是加强日常巡防训练,守牢集中办公区入口,整改期间没有发生上访人员闯入问题。
15.关于“安全管理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市财政局意见,针对外墙砖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调研、咨询专业机构意见,经充分研究后,已于10月17日形成《关于拟开展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外墙砖整体维修工作的意见》。二是组织保安公司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巡察整改精神,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已安排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安保公司提高巡查频次,先后解决了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少年宫、审批楼的散水坡、台阶等安全隐患问题。三是针对可能出现墙砖掉落等安全隐患的区域,已采取贴安全标示、拉安全绳隔离等措施予以提醒。四是建立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台账,完善《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维修管理办法》《公务车辆平台驾驶员日常管理事项》,定期跟踪维修保养情况,确保车辆不“带病”运行;加强日常教育,邀请顺城交警大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树牢安全出行意识。
16.关于“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严要求、严标准起草相关材料,市政府机关党组于7月24日、10月10日召开会议,专题审议《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前三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于8月15日召开会议,听取班子成员汇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情况,并就抓好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规定,广泛征求党(总)支部意见,确保涵盖全面、深入且具有针对性。三是针对每季度分析研判报告提出的问题,已责成相关科室高度关注、持续跟踪,确保应对措施有力有效。四是严格遵循党内文件审批流程,《关于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通报》已于8月14日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
17.关于“与本职工作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统筹部署,市政府机关党组会议于7月24日、8月2日、10月10日,分别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学习《关于当前全市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就下步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二是适时制发工作提示单,提示各位党组和班子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三是受市政府机关党组委托,多成江副主任于7月2日与5名新公务员集体谈话,就意识形态等工作作出提醒提示,并由人事科作了会议记录。
18.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市政府机关党组先后于7月24日、8月15日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党组及班子成员个人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8月30日制发《关于开展廉政自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科室排查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堵塞漏洞、筑牢防线。二是强化提示提醒,8月30日制发《进一步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要求的工作提示》,提示党组书记、党组和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19.关于“廉政宣传活动不经常”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学廉思廉集中学习,市政府机关党组于6月14日带领市政府办及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到市纪委监委党建教育中心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鉴戒》,党组成员多成江同志讲了一堂廉政党课;于7月30日召开党纪学习教育第3期读书班暨学廉思廉集中学习,党组书记张文献同志讲了一堂廉政党课。二是深入开展“转作风 抓落实 助攻坚”“纪律作风建设监督年”“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行动,以排查整治文风、会风的“小切口”推动打造政治机关、廉洁机关的“大治理”,查摆具体问题30个,目前已整改完成21个;全面排查违规吃喝、违规公务接待问题,整改问题2个。三是聚焦节假日、中高考等关键节点,适时开展提醒提示、谈心谈话,推动全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干净做事、清白做人。
20.关于“开展廉政谈话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规定要求,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作风建设监督年”等重点任务及工作实际,已于8月30日形成《2024年度廉政谈话方案》。二是强化提示提醒,8月14日制发《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全年度的谈心谈话工作,除了规定动作的谈心谈话、政治生日谈心谈话以外,日常发现问题也要及时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并做好记录留存。
21.关于“现金余额过大,存在现金管理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对照查摆并整改存在的现金余额过大问题,着力防范超限额存放现金、超范围使用现金等资金管理风险。目前,市政府办已实现零库存现金管理,非必要不留库存现金,做到随用随取、随收随存。
22.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机关党委、财务科已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党费收缴管理的运行机制。二是市政府机关党组于8月15日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关于选择党费专户开户银行的情况汇报,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党费专用存款账户已于9月27日完成开户,实行党费专户管理、单独核算。
23.关于“信托和原管理局银行账户未清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银行账户管理相关规定,对银行账户现状进行全面梳理,持续防范相关风险,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严格执行财政部、中国银行相关规定,新开设党费专用存款账户1个。三是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账户已于4月26日清理;原抚顺市信托投资公司已于2002年4月30日撤销,并进入清算程序,2024年9月18日,抚顺市清理整顿信托投资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清算结束,将依法清偿并撤销账户。
24.关于“利息收入上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等资金管理规定,确保利息收入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入国库,防止利息收入上缴不及时现象发生。2023年利息收入已于2024年4月12日上缴财政。后续利息收入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上缴财政。
25.关于“重复报销电话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重复报销电话费已于2024年4月30日收回。二是认真学习财务报销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报销制度、财务监管等工作,并按要求严格落实。三是细化电话费报销流程,进一步明确报销时间,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每年6月份报销上年12月至当年5月份电话费、12月份报销当年6月至11月份电话费。
26.关于“深入一线抓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弘扬“四下基层”的优良作风,聚焦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老百姓关心关注的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近百次,加强和县区、部门沟通联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协调推动、有力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切实推动成果转化。二是强化“开门督查”,主动谋划“小切口”专项督查调研,聚焦项目建设、营商环境、民生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开展明查暗访18次。三是落实“督帮一体”,结合国家“两新”政策深入10个部门开展督查调研,形成《关于我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督查调研的报告》,引入行业主管部门“外脑”,参与督查发现问题研判和解决,搭建市直部门、县区沟通联动平台,组织跨层级解决问题8个。
27.关于“常规工作存在固化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在全面承接上级部署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政务公开、网络诉求、公车管理等领域工作实际,认真思考、创新谋划下步工作打算。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相关科室已对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作出调整和完善,持续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28.关于“党组会议纪要编发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督促人事科深入学习、精准把握《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各项规定,对存在问题内容进行逐一修订,明确“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党组议事决策情况,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修订后的《中共抚顺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已于8月15日正式印发。二是指定人事科专人编发会议纪要,整改期间制发市政府机关党组会议纪要8期,对决定事项均编发了会议纪要。
29.关于“党组议事程序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中共抚顺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凡属应当由党组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不得以传阅、会签或者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不得随意简化或者变通决策程序,坚决反对和防止以党组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履行发文程序,已按照2023年6月8日议定内容重新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制度汇编》。
30.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纳入季度市政府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修订《中共抚顺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明确“会议记录由人事科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规范详细记录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及缺席原因、记录人和会议内容等”。三是整改期间召开市政府机关党组会议均按照有关要求规范记录。
31.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党组和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到党(总)支部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参加巡察整改动员会、讲廉政党课等形式,指导各党(总)支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党建质量。二是8月14日制发《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总)支部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程序,抓好会前学习、专题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自我剖析、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规范会议记录,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质量、开出成效。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将在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评议中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四是8月14日制发《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总)支部认真落实全年度的谈心谈话工作,除了规定动作的谈心谈话、政治生日谈心谈话以外,日常发现问题也要及时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并做好记录留存。
32.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党组和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到党(总)支部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参加巡察整改动员会、讲廉政党课等形式,指导各党(总)支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二是8月14日制发《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总)支部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明确评议结果。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将在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评议中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
33.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纳入市政府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委季度学习计划;8月14日制发《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总)支部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纳入学习内容,各党(总)支部均已完成学习。二是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台账,根据25个具体环节的不同要求,机关党委适时提醒各党(总)支部报送、归档发展党员有关材料。三是机关党委已对全办党员入党材料进行排查核实,对发现的缺少政审材料等问题已经整改。
34.关于“党员审批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已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纳入市政府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委季度学习计划。8月14日制发《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总)支部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纳入学习内容,各党(总)支部均已完成学习。选派5名党员干部参加2024年市直机关党务干部暨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学习发展党员、机关党建等业务知识,进一步明晰了发展党员工作各项要求。
35.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责令人事科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就“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落款时间晚于纪检组复函时间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责令人事科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相关工作制度,整改期间提拔科长3名、转正副科长3名,考察组成员均按要求未参加谈话推荐、民主测评环节,逐人询问负面影响、政治素质和是否存在小圈子等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针对部分干部任前审核一人签字问题,已补充完善签字手续,完成问题整改。三是严格落实回避规定,整改期间提拔科长3名、转正副科长3名,拟任人选均未发表是否同意本人提拔晋升的意见。
3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责令人事科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等规定,对缺少的纪实材料“能补尽补”;坚决避免出现不规范做法,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流程,确保新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纪实材料不缺失、不简化、不变通。二是责令人事科加强材料管理和归档责任意识,对材料归档情况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针对“部分党组会议记录有缺失”问题,已按照原始记录重新整理记录,并按照规定做好归档。
37.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已按照归档装订要求,对所抽查的12本档案重新装订。针对某同志缺少任职考察材料问题,已找到相关材料,并归入档案。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对同批次任职干部人事档案开展全面复核检查,发现并整改同类问题1个。做好档案管理整改“后半篇文章”,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归档,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38.关于“会议材料把关不细”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增强会议计划性,制定《市政府会议工作程序》《抚顺市政府月度召开会议台账》,最大限度避免出现因缺少计划性出现的临时会议。坚持全办“一盘棋”,出现临时召开会议时,承办科室牵头、相关科室参与,迅速进入“战时状态”,全面做好会议通知、材料摆放等各项工作。7月29日,接到会议通知后,仅用40分钟就筹备完成10个议题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做到了通知到位、办会有序。二是认真分析研判会议议程,精心制定《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表》、专题会议方案等,针对议题内容逐项敲定列席单位、层层审核把关,有效减少了参会部门不全、临时通知的情况。三是严格执行“部门(县区)提出建议稿、综合科统筹完善、副主任和副秘书长审核把关”流程,由部门(县区)起草初稿后,综合科认真修改、反复核对,提交分管领导进一步审改,严格把好文稿的政策、内容、结构、文字等关口,规范送审程序,加强文字校对,做到了表述简洁、数据准确、重点突出、内容扎实。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副主任于8月9日组织专题培训,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讲解文稿起草、材料把关等工作;青工委于8月23日组织召开青年干部交流座谈暨业务培训会议,综合二科、研究二科科长为30余名干部作了业务培训。
39.关于“会务关联预判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对于大型会议,健全《会议(调研)方案申报单》制度,精心制定《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表》、专题会议方案等,针对议题内容逐项敲定列席单位、层层审核把关,有效减少了参会部门不全、临时通知的情况。二是对于其他专题会议,会前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听取办会意见,及时向会议主持人汇报准备情况,确保领导能够了解会议全貌,并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准备应对措施,全力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40.关于“落实机制运行不畅”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办事方面,及时梳理领导讲话要点和议定事项,按照规定时限,定期督促提醒,确保抓落实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有力推动了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及时调度、落实落地。办文方面,注重将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与推进当前重点任务相结合,提升以文辅政工作水平。办会方面,严格设置会议议题前置审核程序,根据实际需要,动态管理拟上会议题库,协调做好归口受理、议题入库、会前准备、闭环管理等工作。
41.关于“虽然对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建立了相关制度,但在财务报销、还款时,仍有不及时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不断优化财务报销、借款还款等工作流程。无特殊情况的,均在1周内办理完成财务结算。二是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扎实开展科内业务学习培训,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严格审核报销票据及相关凭证,确保了每一笔支出合理、合规、合法。
42.关于“2022年至2023年有8笔现金报销业务完成后,超过半年时间才办理财务报销,未附分管领导签批同意的书面情况说明”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不断优化财务报销工作流程。无特殊情况的,均在1周内办理完成财务结算。二是明确业务办结应当及时办理财务报销,在3个月内未能及时办理报销的,需经分管领导签批同意的书面情况说明方能办理报销。三是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严格审核报销票据及相关凭证,确保了每一笔支出合理、合规、合法。
43.关于“市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出台《市政府办公室预算及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实行借款备查登记制度,但实际中并未执行”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规定,不断优化借款还款等工作流程,优先使用公务卡结算。二是加强借款还款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了非必要不借款;对于确需借款的,严格执行借款备查登记制度,整改期间未批准借款业务。
44.关于“2023年11月,省政务督查发现市政府网站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未开展等级测评;集约化平台机房缺少本地温度监控、远程监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求我市抓紧进行核实整改,至本次巡察进驻,市政府办公室没有跟进督促,推动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已组织召开政府网站和新媒体运行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再部署再安排,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要求。市数据局(大数据应用中心)已完成前期资金筹备和招标,已开展政府网站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二是移动公司已增加集约化平台机房安全设施,实行本地温度监控、远程监控。
45.关于“2022年,市审计局对服务中心反馈的‘部分单位未能及时缴纳食堂管理费’问题,截至2023年底,仍存在9家单位欠缴食堂管理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完善《机关食堂就餐卡业务办理及伙食补助收缴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系统安排中心及各单位食堂管理费收取工作,派出专人负责向各单位缴费人员进行讲解。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及时精准完成年度食堂管理费收取工作。二是多次联系9家欠交食堂管理费单位缴纳欠费,5家单位已缴纳食堂管理费;市委组织部答复待市财政局专项预算批复后缴纳;2家单位正在与市财政局沟通研究补交食堂管理费经费解决事宜;1家单位已于2024年9月重新开具食堂管理费往来票据,补交食堂管理费。三是安排专人联系各单位对账、开具往来结算票据,按照规定流程持续推进2024年食堂管理费收取工作。
46.关于“2021年以来,党组会议仅在2022年审议《关于加强市政府办公室纪律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整治监督工作方案》,2021、2023年党组会议未研究过营商环境相关议题。通过谈话,部分干部认为市政府办公室是综合协调部门,不直接服务群众和企业,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关系不大,没有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理念”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积极融入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市政府机关党组于8月30日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关于对华山工业园区内企业赔偿支付的情况说明》,就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坚持“一线办公、马上就办”,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 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市政府办对接服务企业11家,累计收集问题33个,已协调解决企业危险废品销毁缺乏销毁场等问题28个。
47.关于“统筹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指导部门网站提档升级乏力,特别是个别部门网站政策解读不规范,相关工作解读和文件规定没有互为链接。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政府领导信息未进行及时更新”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指导,组织召开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相关业务培训,帮助部门工作人员持续提升业务水平。目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均已实现工作解读和文件规定互为链接。二是按照组织程序分别于9月4日和9月9日在市政府网站完成市政府领导信息更新工作,并同步更新了市政府领导分工。
48.关于“发挥政府办公室职能作用、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问题办法不多,推进不利”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将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督查工作纳入到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立足岗位加强营商环境问题督查督办,“互联网+督查”平台已办结2024年承办线索109件,起草的《营商环境自查报告》得到省政府督查室肯定。二是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作用,加强与办理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截至目前,协调办理群众留言和来信945件,其中办理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抚顺市市长”版块群众留言167件,群众评价满意率96.4%;办理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群众来信778件,群众评价满意率95.6%;办理群众寄来的信件3封,均做到了及时办理、按期答复。
(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1.关于“以学深悟透为基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意见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交流研讨5次,制发《市政府办公室党支部第三季度组织生活安排》,督促全办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辽沈智慧党建云等平台开展自主学习,积极争创学习机关、书香机关。
2.关于“以党纪教育为契机,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意见建议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部署要求,举办第3期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等重要论述,围绕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交流研讨,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着力打造廉洁机关,常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提醒,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的思想动态,确保每名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认真学习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纪律作风的通知》有关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改进队伍作风。
3.关于“以组织建设为保障,切实提升工作质效”意见建议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机关党的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修订《中共抚顺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规定,持续提升五星级党支部创建成效,纵深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聚焦提升“政治三力”,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治把关能力,更好履行抓落实的基本职能。认真学习落实《辽宁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提示》等规定,提拔科长3名、转正副科长3名,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上持续发力。认真学习落实《中共抚顺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振兴新突破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规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4.关于“以反馈问题为导向,全力推动整改落实”意见建议的整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打牢思想基础,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部署各党(总)支部召开动员会,切实提高全办上下共抓整改的责任感、自觉性。压实责任链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政府机关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分解形成“一台账三清单”,细化制定整改举措121项,确保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到岗到人、见人见事。坚持统筹推进,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20余次,48个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突出建章立制,制定、修订制度规定5项,制发工作通知4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5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通过持续开展集中整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市政府机关党组将继续严格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力推进、积极推动,切实抓好巡察成果转化工作,推动巡察整改意见进一步落到实处。
(一)深化思想认识,狠抓后续工作
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深入把握党中央赋予的职责使命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引领全办党员干部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将“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贯穿于后续工作全过程。对已完成整改的48个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或出现新的问题。
(二)巩固提升成效,做好成果转化
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作风建设、队伍管理、建章立制、提质增效等工作要求贯穿始终,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通过成果转化补短板、堵漏洞、强能力,切实推动政办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把整改成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队伍建设,更好发挥统筹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在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中,展现政办更大担当和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7500468;电子邮箱jgdw468@163.com。
中共抚顺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