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2018年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牢记为人民司法初心使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牢检察履职的正确政治方向
旗帜鲜明讲政治,牢记政法姓党,自觉在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上担当作为。
推进思想教育走深走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完成重大任务中砥砺政治品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在教育整顿中的双重责任,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刀刃向内,坚决整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教育整顿提供有力支撑。开展巡回检察和“纸面服刑”专项监督,落实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责任。市检察院教育整顿工作经验先后三次在全省检察系统推进会议上交流。
抓牢意识形态安全。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12项。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大主题组织活动,汇聚检察正能量。加强阵地建设,市检察院“检察版朗读者”入选全国检察新媒体栏目二十强、全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妥善处置涉检重大舆情,其中“反杀案”“虐童案”的办理受到高检院、省检察院充分肯定。
筑牢“战疫”法治防线。坚持依法战疫与自身防疫两手抓、两不误。依法对全部涉疫情案件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共起诉涉疫犯罪17人。依托网络开展远程开庭等无接触办案,努力将疫情对案件办理的影响降到最低。第一时间向驻抚监狱发出疫情防控检察建议,在监狱封闭管理期间实行日通报制度,这一监狱检察新模式被《检察日报》刊发。
二、主动聚焦全市工作大局,发挥检察履职的服务保障作用
主动对接抚顺发展新战略,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自觉在赋能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50人,起诉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866人。四年间,全市起诉刑事犯罪人数下降33.2%,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上升6%,占比为78%,刑事犯罪总量大幅下降、轻罪比重接近8成,平安抚顺建设成效进一步呈现。
坚决扛起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市检察院对全地区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包案指导、严格把关,确保办案质效。积极投身“百日攻坚”,扎实开展“六清”行动,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373人,在全省率先实现“案件清结”;深化“打财断血”,推动274万元财产刑执行到位;制发检察建议114份,助力“行业清源”。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现长效常治。
服务巩固拓展“三大攻坚战”成果。成功办理涉案金额达4亿余元的某石化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件,推动“两高”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办案经验被《检察日报》头版刊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开展司法救助,共救助103人,发放救助金270.1万元。助力绿色发展,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88人,立案调查损害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57件,共建美丽抚顺。
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服务“六稳”“六保”二十二条措施和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指导意见,对涉案民企人员依法不批捕33人,不起诉54人。开展涉民企刑事挂案清理专项活动,22件挂案全部清理到位。创新开展企业合规考察工作,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发挥检察职能护航企业发展的相关做法得到市委和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监检衔接,落实配合、制约法定职责,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拓展办案效果。共批准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56人,起诉158人。积极履行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能,立案侦查7人,一名15年前被违法减刑的罪犯已被重新收监执行。对于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20人。
三、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释放检察履职的社会治理效能
以“情同此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以“如我在诉”传递检察温度,自觉在民生司法保障中担当作为。
依托办案消解社会对抗。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依法不批捕1450人、不起诉1288人,同比分别增加91.8%、63.2%;审前羁押率降至21.1%。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导责任,促进罪犯改造、维护社会和谐。市检察院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检察监督与办案数据、分析发案趋势,引导动态防治。
守护“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办理该领域刑事案件12件,公益诉讼案件568件。开展“保护黑土地,守护大粮仓”专项活动,保护耕地,夯实粮食安全的基础。与市住建局共同牵头联手18家单位开展窨井盖专项治理,让“小井盖”撬动“大民生”。整治窨井盖的做法被高检院以微博直播方式向全国推广。
以公开听证促群众信访申诉案结事了。践行新时代检察版“枫桥经验”,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171件,以办好“小信封”赢得群众信任感。深入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及集中治理化解重复信访活动,“减存控增”案件化解率达100%。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252件次,努力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实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办理。对“虐童案”犯罪嫌疑人依法追加故意伤害罪、准确提出量刑建议,全部得到法庭采纳,促使二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等制度,深化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机制、组织“法治进校园”巡讲,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
关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联动机制,共救助命案家庭21个,发放救助金98.3万余元。对讨薪无助的农民工提供帮助,依法支持起诉42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应得报酬107万余元。办理侵害英烈名誉、损害英烈纪念设施的公益诉讼案件18件,用法律手段捍卫英烈尊严。
四、全面推进“四大检察”,提升检察履职的法律监督质效
深耕主责主业,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自觉在维护司法公正公信中担当作为。
做优刑事检察。以批捕、起诉职能行使的结构性重塑为牵引,提升刑事检察的办案质效。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526人,提起公诉8519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专项监督,保障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对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及时跟进监督,依法督促收监64名。《检察日报》对开展的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作了专题报道。
做强民事检察。制定《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规定》,办案程序进一步规范。对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的629件案件全部严审细查,做好释法说理,促进息诉罢访。与法院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统一司法理念和标准,提高监督意见采纳率。推进多元化监督,努力在办理典型案件上下功夫。审查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2件,严惩失信欺诈行为,改善信用环境。
做实行政检察。坚持“一手托两家”,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对171件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开展监督。实现了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及行政执行活动监督两级院全覆盖,检察建议采纳率99%,位居全省首位。化解久诉不结的行政争议案件17件,在实质性化解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做实行政检察的做法在全省检察系统作经验交流。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立案1394件,提起诉讼32件,法院已判决支持29件。在全省率先确立公益诉讼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整治东洲河水环境案、整治“将军汽修一条街”环境污染案、督促整治违法违规养犬案分别入选高检院典型案例、省检察院精品案例、优秀案例。
五、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夯实检察履职的队伍建设根基
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素质能力,自觉在建设“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中担当作为。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行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在全省率先完成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坚持放权不放任,全面开展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司法办案。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制定并落实领导班子建设三年规划,选任班子成员29名,落实领导班子任职回避及交流轮岗制度,交流院班子成员12名,两级院班子平均年龄降到48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提高到96%,班子结构得到优化。
抓实全面从严治检。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重大事项487件。选取典型案例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完成对基层检察院系统内巡察全覆盖,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推动履职能力提升。深化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检察业务和队伍实绩考评,坚持态势分析、质量通报、责任追究,切实提升案件质效。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举办业务培训百余期,检察干警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持续提升,检察业务主要指标连续三年在全省考评中位居前列。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做到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自觉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建成服务群众的统一窗口“12309”检察服务大厅。
各位代表,经过四年的不懈努力,抚顺检察实现了“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目标,市检察院2019、2020年连续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2021年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深切体会到,四年里检察工作经历着时代之变、职能之变、理念之变。做好新时代抚顺检察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同频共振顾大局、凝神聚力谋发展、坚持不懈重自强、积极主动受监督。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回应人民期待的及时性有效性亟待增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平衡,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措施落实还不够到位。四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适应新时代要求,特定专业人才缺乏。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精准服务抚顺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检察监督能力为主线,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走在全省前列、实现抚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不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为抚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更加深刻地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民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第二,更加积极地维护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抚顺、法治抚顺建设。全面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部署,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为抚顺长治久安护航,为百姓安居乐业守望。
第三,更加主动地服务工作大局,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建设“两大基地”、发展“六大产业”、推进“三个融合”、建设“五个抚顺”远景目标和规划开展工作,以优质检察产品助力抚顺振兴发展。
第四,更加努力地践行“为人民司法”理念,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加大对特殊群体权益的维护力度。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联动机制,不断释放抚顺法治温度。
第五,更加有效地强化诉讼监督,维护法治权威和司法公正。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刑事检察求极致、民事检察抓精准、行政检察促实效、公益诉讼检察创品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六,更加有力地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各位代表,“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勠力同心、锐意进取,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韧和执着,不断推动抚顺检察高质量发展,为抚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