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抚顺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信息名称: |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设立抚顺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 ||
文号: | 抚政办〔2025〕3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31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批准,现将调整设立抚顺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研究、审议、协调涉及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和监督实施的重要规划、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空间决策建议;指导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并监督实施,审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体制机制改革等重大事项;审议涉及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重大事项;审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重大事项;审议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规划、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规划,以及其他以空间利用为主的某一领域市级专项规划,指导开展空间规划环评工作;审议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议涉及区域协调的重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事项,包括协调各县区间规划建设,区域性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审议涉及各县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方面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审议聘任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对各县区、各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分歧、矛盾进行审议、调节、仲裁;审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等;审议国土空间规划重大调整(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国土空间规划强制性内容修改)和已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变更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 王庆海 市长
常务副主任:于海峰 副市长
副主任: 张文献 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委 员: 杨宏国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罗玉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建波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长江 市教育局局长
赵晨阳 市科技局局长
郭宝臣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马 伟 市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纪立东 市民政局局长
李 月 市司法局局长
高贞璞 市财政局局长
周景馥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曲明军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韩学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吕京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 弋 市水务局局长
顾建锋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铁 市商务局局长
石 毅 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局长
韩 峰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王端礼 市应急局局长
谷凤威 市林草局局长
杨万峰 抚顺军分区动员处处长
王丽文 市通管办主任
薄兆海 市气象局局长
高维利 市公安局交管局局长
王 晨 市国咨集团董事长
叶旭东 国网抚顺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 博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运行机制
(一)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周景馥兼任。委员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二)委员会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受委员会委托开展专家审查、论证、咨询工作,向委员会提供专家意见。
(三)委员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与会议主题紧密相关的其他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列席。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