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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抚顺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2-17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抚顺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行业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抚顺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行业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以及《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238号)《辽宁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辽人社规20204号),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定了《抚顺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行业认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抚顺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行业认定办法(试行)

2.抚顺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标准

3.抚顺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分标准

4.抚顺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行业评分标准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顺市总工会

 

 

 

 

           

抚顺市工商业联合会   抚顺市企业联合会/抚顺市企业家协会

2023年12月11日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1212日发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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