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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抚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2-29
信息名称: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抚政发〔2021〕12号 发布日期: 2021-12-29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文件




抚政发〔202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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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推进

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市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可公开)



 


抚顺市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提升服务辽宁振兴能力的意见》(辽政发〔2021〕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0〕8号)要求,深入实施《抚顺市教育现代化2035》和《抚顺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省教育大会及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职业教育发展理念,以适应抚顺经济社会及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和专业布局结构,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提升技术技能人才供给水平和质量,为抚顺全面振兴发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主要目标。经过5-10年左右时间,抚顺市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基本完善,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融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22年底,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基本完成,建设2所省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10个优质专业。“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60%以上,创建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达到5个以上。“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扎实推进。新增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7000人左右,完成职业技能培训6.5万人次左右。到2025年,打造1-2所在全省有影响力的中等职业学校,产教融合办学模式改革取得突破,校企“双元”育人模式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辽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职业教育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提升职业院校党建工作质量,深入推进基层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采取专兼职结合方式为职业院校班子配备1名具有5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让教育家、企业家共同管好办好职业院校。将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培训全过程,邀请大国工匠(辽宁工匠)和劳动模范进校园、进课堂,完善大国工匠和劳动模范担任德育兼职导师制度。指导职业院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有机结合,建设遴选15个思想政治课示范课堂和50个左右课程思政教育案例。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委教育工委、抚顺县教育工委、清原县教育工委、新宾县教育工委、顺城区教育工委。

(二)实施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做优做强职业教育。

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推动职业院校高水平发展。按照产业布局和地域分布,城区重点支持市农业特产学校、市技师学院、市一职专等3所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为全市三个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县域重点推进清原县、新宾县2个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发展,精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到2022年底,完成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学校发展定位明确,办学特色突出,办学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职业学校规模、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市农业特产学校、市技师学院2所学校建成省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到2025年,打造1-2所在全省有影响力的中等职业学校。

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推动职业院校特色发展。完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高端精细化工产业、冶金高端新材料产业、新型煤化工及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等开设专业及设置课程。重点培育化学工艺、畜禽生产技术、护理、幼儿保育等10个优质专业,建设专业协作体1个,积极培育现代学徒制示范专业。定期发布职业院校教育质量报告,开展职业院校星级专业、卓越专业评估,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抚顺县政府、清原县政府、新宾县政府、顺城区政府。

(三)深化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

推进“引校进企”“引企驻校”“校企一体”等形式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学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鼓励职业院校紧紧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支柱企业深化校企合作,为抚顺石化、抚矿集团、抚顺特钢、抚顺新钢铁、中铝抚顺铝业公司和高新区企业举办订单班、冠名班,积极试行三天在企业、两天在学校的“3+2”培养模式。依托市农业特产学校、市技师学院建设2个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生产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区域综合性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探索创新校企共建、共管、共享、共赢的实训基地运营模式,为社会公众、职业院校在校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重点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职业培训中心和生产性实训基地。鼓励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支持有较强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企业申报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被认定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支持。

2025年,建设好5个职业教育集团,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参与校企联盟、集团化办学。对接餐饮企业的人才需求,由市一职专牵头,联合友谊宾馆、金丰园餐饮集团、永安餐饮集团、万达嘉华酒店等企业,打造抚顺市餐饮烹饪行业职教集团。对接汽车行业周边服务的人才需求,由市二职专牵头,打造抚顺市汽车职教集团。对接旅游行业周边服务的人才需求,由现代服务学校牵头,打造旅游职教集团。对接医药行业周边服务的人才需求,由市卫生学校牵头,打造健康职教集团。对接现代农业技术的人才需求,由市农业特产学校牵头,打造现代农业职教集团。积极争取建成1个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税务局、抚顺县政府、清原县政府、新宾县政府、顺城区政府。

(四)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坚持理念和思维创新,加大政策引导力度,调动社会各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建立招生、人才培养、就业联动机制。

实施中职和高职专科招生衔接培养、合作办学,实现资源互补、共享,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推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融合发展,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鼓励职业院校参与国家学分银行“省级分行”试点,实现普通教育、职业教育间学习成果相互认定。

推动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堂革命”,优化课程供给,改革教学方法,鼓励校企双元合作开发教材。遴选15个左右职业教育“课堂革命”典型案例,培育50门左右“兴辽职教金课”。指导并组织职业院校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竞赛,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逐步总结经验做法,扩大试点范围,支持职业学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引导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创业,开展职业教育毕业生3年跟踪调查,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抚顺县政府、清原县政府、新宾县政府、顺城区政府。

(五)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整合职业教育教学资源。

充分利用辽宁职业教育大数据平台,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育教学改革。利用职业教育在线学习平台,建设智慧课堂、智慧车间、智慧图书馆。整合职业院校与企业实训资源,组建开放共享的、满足全产业链实习实训需求的综合性实训环境。支持市卫生学校“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力争将市卫生学校建成省级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全市重点建设50门省级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开发共享。支持抚矿卫校与辽健集团抚矿总医院以校企共建形式建设卫生护理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抚顺县政府、清原县政府、新宾县政府、顺城区政府。

(六)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建立以直接考核方式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机制。除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外,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加大师资培养力度,推行“固定岗+流动岗”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落实专业课教师全员轮训制度,实施5年累计不少于 10个月企业实践制度。到2025年,在职业院校中遴选培养5名市级教学名师、5名市级专业带头人、10名市级专业骨干教师。创建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达到5个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60%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七)畅通技能人才培养通道,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

职业院校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成员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到2022年底,完成6.5万人次左右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训资源优势,满足高技能人才培训需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规定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积极支持抚矿技师学院创建省级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支持市技师学院创建特色职业培训院校品牌。支持新宾县、清原县2个县级职教中心重点面向农业、农村、农民开展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抚顺县政府、清原县政府、新宾县政府、顺城区政府。

(八)加强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全面融入沈阳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发展战略,利用辽宁与江苏对口合作平台,学习借鉴江苏职业教育办学的先进经验。支持职业学校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的职业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数字化教育资源。支持以公派出国方式定期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和管理骨干赴国外研修访学,鼓励职业院校承办和选派师生参加国际技能大赛。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抚顺县政府、清原县政府、新宾县政府、顺城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加强对我市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我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市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税务局。

(二)健全经费投入机制。

按规定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并结合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基本标准。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组织实施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立健全投入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职业学校助学金覆盖面,完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完善职业教育奖学金制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抚顺县政府、清原县政府、新宾县政府、顺城区政府。

(三)落实政策激励机制。

统筹规划职业教育项目建设,加大支持力度,优化指导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全面依法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社会培训、技术服务和自办企业等所获收益,纳入学校教育事业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允许职业学校探索自主经营、市场运作、独立核算的实训基地运营模式。鼓励职业学校依托生产性实训资源,单独举办或“引企入校”合作举办以满足专业教学为主要目的的校内教学工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抚顺县政府、清原县政府、新宾县政府、顺城区政府。

(四)保障技术技能人才待遇。

积极响应并落实“辽宁工匠”遴选表彰工作,组建市级技术技能大师库,积极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地位。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抚顺县政府、清原县政府、新宾县政府、顺城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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