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升高,骑乘摩托车出行的人数也明显增多,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也随之增加,为进一步预防涉摩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广大市民出行安全,抚顺交警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实际,优化调整勤务工作模式,持续开展农村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对摩托车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切实有效震慑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强化分析研判,召开摩托车整治专项工作部署会,对近期我市发生的“涉摩”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并结合当前我市摩托车管理形势,制定有效工作方案。科学调配警力,针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整合警力优化勤务模式,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对农村重点路段、重要时段的“见警率和管事率”。
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整治工作及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交警每日在乡镇重要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严厉查处和打击摩托车、三轮车酒驾醉驾、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逾期未审验、非法改装、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摩托车违法行为查处率。
近期频发的摩托车、电动车事故让我们不得不正视,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如何减少摩托车和电动车带来的人身财产威胁呢?
一 购买合格、有质量保证的车辆
不购买劣质、不合格的摩托车和电动车辆。“三无”厂家生产的车辆不仅质量得不到保障,且没有通过相关部门的质检程序,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 有牌有证,合法上路
无牌摩托车未经车管部门安全检测,其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极不可靠,会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便私自上路的无证驾驶者,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一无所知,且交通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差,会严重破坏道路交通秩序,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因此,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他人的平安出行,请大家一定要按规定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牌照。
三 戴好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是保护驾乘人员头部的一种有效防护工具,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减轻头部伤害,避免危及生命。因此,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时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调好系带松紧度。
戴头盔!戴头盔!戴头盔!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四 遵守交通规则
在驾驶中时刻谨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占道、不超载”。时刻礼让行人,在变换车道或起步时,要利用后视镜随时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在起步或变换车道。无特殊情况应避免突然停车或减速,转弯时要先减速再转弯,严防在转弯过程中减速,不要从正在行驶的两排车辆中间穿越或曲线绕行。
摩托车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罚款500元,拘留15日;
2、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元,记9分;
3、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记1分;
4、 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
骑摩托车也不能喝酒,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酒后不能开的车指的是汽车,如果你也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酒后或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同样属酒驾!酒后驾驶摩托车造成的危害性并不比汽车小,甚至更严重!
酒驾摩托车的处罚标准和汽车是一样的!
抚顺交警提示:
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杜绝闯红灯、酒驾、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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