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进展滞后。城镇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缓慢。截至督察进驻时,全省尚有本溪、盘锦等9个城市未达到国家要求的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50%以上的目标要求。
二、整改目标
9个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国家目标要求。
三、整改措施
2022年6月底前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投产,处理能力1200吨/日。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抚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具体实践,也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全市人民翘首以盼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该项目正式投产将解决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彻底告别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的历史,实现了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同时也实现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多赢”。
抚顺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占地140亩,总投资5.75亿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配置2条日处理600吨的垃圾焚烧生产线和2台15兆瓦汽轮发电机组,年垃圾处理量43.8万吨,年上网电量1.6亿千瓦时。该项目于2021年年底并网发电,由辽宁抚矿三峰亿金环保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运营。该项目的建成标志着抚顺市告别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的历史,对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吸引力,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与此同时,抚顺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保教育基地将于8月向社会开放。将开展垃圾焚烧处理环保科普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环保科普教育工作,让全社会共同关注环保事业,倡导广大市民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生活垃圾分类做起,争做环保卫士,共建生态文明。
公示时间:2022 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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