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市乡村振兴局实际,制定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党组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党组在局内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1.组织党组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完善局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2.推动法治建设纳入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党组年度工作要点,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3.充实党内法规工作力量,配备专人承担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相关工作。
4.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动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备案工作通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5.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推动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6.推动建立健全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将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作为党组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7.推动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组文件前置审核制度,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局内工作。
8.组织党组会议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9.经常性提醒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推动班子其他成员强化法治意识。
(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0.支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11.坚持带头讲法治课,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率。
12.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13.推动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参加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
四、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工作保障
(一)党组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定期听取局内法治建设开展情况汇报,将法治素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在本部门得到切实贯彻。
(三)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协助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分管领域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