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重大事故发生,按照省、市领导指示,依据《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T29328-2018)等有关要求,拟制了《抚顺市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如有建议,请于3月31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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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