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红十字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抚顺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抚顺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三)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四) 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五)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市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七)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八)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九)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十)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
(十一)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十二)举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十三)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市红十字会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设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6.5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5.9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2.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0.6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7.72%。主要是以前年度累计结余资金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27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总计98.2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1.6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3.3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8万元。
2.项目支出6.5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66%。主要包括红十字业务费和换届大会会议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9.02万元,增长10.1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8.36万元。
主要是节省开支,压减支出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3万元,降低1.7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9万元,项目支出6.5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65万元,增长20.51%,主要原因是增资等人员经费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4.1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8.4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万元,占88.51%;卫生健康支出4.39万元,占4.49%;住房保障支出6.85万元,占7%。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9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5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4.3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4.39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支出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6.8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6.85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6.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及缴费基数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充值的加油卡有结余,2021年未发生加油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7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37.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充值的加油卡有结余,2021年未发生加油费。比上年减少0.39万元,下降35.45%,主要是贯彻执行节能减排要求,减少车辆使用的维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及维修保养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降低1.37%,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6.54万元,自评覆盖率100%,自评平均分100分。绩效完成情况较好。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红十字业务费”“换届大会会议费”2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6.54万元。绩效完成情况较好。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抚顺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