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抚顺市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体育工作有关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研究编制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体制改革工作。
(三)组织全市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市业余训练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参加国际性、全国性、省级重大体育比赛工作,组织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承办在我市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省级体育比赛工作。
(六)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七)负责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合作交流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抚顺市体育局本级
2.抚顺市体育总会
3.抚顺市体育市场稽查大队
4.抚顺市体育运动学校
5.抚顺市体育水上运动学校
6.抚顺市体育科研所
7.抚顺市体育业余训练管理中心
8.抚顺市雷锋体育场
9.抚顺市体育馆
10.抚顺市体彩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抚顺市体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抚顺市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抚顺市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抚顺市体育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抚顺市体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住房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教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及其他支出等。
抚顺市体育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2487.46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抚顺市体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收入预算2487.46万元,比上年增加265.93万元,增长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金)2236.57万元,同比增加30.04万元,增长1%;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5万元,与上年相同;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235.89万元,同比增加23.38 万元,增长11%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及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抚顺市体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2487.46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65.93万元,增长1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0.95万元,降低17.65%;项目支出增加586.88万元,增长715.7%。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为省运会项目预算中增加了省运会奖金支出;二是新列项目奥林匹克小镇建设以及高湾冰雪体育旅游产业集聚区及特色小镇规划设计。
二、关于抚顺市体育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抚顺市体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87.46万元,收入预算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36.5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5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235.89万元,共计2487.46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教育支出771.5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38.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82万元、其他支出235.89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16.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97万元,项目支出668.88万元。
三、关于抚顺市体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抚顺市体育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计1663.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4.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95万元。
人员经费1454.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09.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抚顺市体育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1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3.1万元。主要是体育运动学校公务车辆费用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市抚顺市体育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09.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6万元,其中:办公耗材2万元,印刷宣传品4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55万元,其中:技术性服务255万元 。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所有项目支出668.88万元,共计12项,其中预算绩效涉及8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647.88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五)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抚顺市体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收入支出表没有数据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