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源。
(二)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三)指导监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四)负责全市人防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备案,负责对全市人防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防护、防化、通风设备和材料生产企业进行质量监督及资质和经营范围审查。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为进行处罚。
(五)负责组织实施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和人防工程使用费、补偿费的征收工作。负责管理人防工程、住房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六)负责对破坏防空警报设备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对防空警报设备设施进行检查,负责按防空警报建设规划批准建设防空警报器。承办市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七)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和交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收入是财政拨款收入没有其他任何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收支总预算392.56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收入预算392.5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7.85万元,减少1.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56 万元,同比减少7.85万元,减少1.96%, 主要原因为人员有所减少。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支出预算392.5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7.85万元,减少1.9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85万元,减少1.96%;没有项目支出,主要原因为人员有所减少。
二、关于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2.56 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8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8.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61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减少情况。2019年,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收入预算392.56万元(上年400.41万元),比上年减少7.85万元,减少1.96%。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减少情况。2019年,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392.56万元,同比减少支出7.85万元,减少1.96%,其中:基本支出392.56万元,减少1.96%;没有项目支出。 。
三、关于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2.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8.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61万元。
人员经费306.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86.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7.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6.5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6.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抚顺市是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及业务需求增加1台车,用于战备信息采集、人防指挥、人防专业化队伍训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9.8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没有项目支出。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考核、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部门项目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八张表中没有数据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