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殿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信号灯 标识和监控设施设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问题非常好,对我们交管工作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目前交管局已经根据提案内容进行现场勘查,现答复如下。
信号灯设置方面
①丹东路-昌图街:经现场勘察,该处已设置红绿信号灯,且配套行人过街设施完备,我局将根据提案委员建议,对该处信号灯配时予以跟踪优化,保证机动车通行效率。
②营口路-台安街:经现场勘察,营口路及台安街均为双向两车道,为满足营口路及其附近居民泊车需求,营口路(两侧)台安街南段(单侧)已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受制于停车泊位影响,该交汇路口无法展宽车道(无法设置单独右转车道)。若设置信号灯,则右转车辆受排队等待放行的直行车辆影响无法及时排出路口,降低路口通行效率。
台安街南段道路进口车道现已设置公交车乘降站,且距路口直线距离较近,若设置信号灯,则进出乘降站的公交车将直接影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降低路口通行效率,易引发交通事故。
营口路北侧辅路与台安街垂直相交,且该辅路出入口距离营口路-台安街距离近,实际已成为附近居民的停车场,高峰时段车辆出入密集,若在该处设置信号灯则,辅路出入车辆将无法受信号灯控制,易引发区域性交通混乱。
③古城子路-汪良桥:经现场勘察,该处机动车流量大且汪良桥一侧毗邻琥珀纸业及矿务局发电厂,重中型载货汽车高峰时段通行集中,车流量大。故我局同意提案委员建议,但受制于道路基础设施资金短缺,我局将该路口信号灯建设列入2022年计划,待资金到位再行建设。
④雷锋路-北镇街:经现场勘察,北镇街北接和平桥,是望花区内部与外部连接的主要通道,机动车流量大(高峰时段道路承载趋近饱和),若在雷锋路-北镇街路口任一相位设置单独左转信号灯,则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需设置单独左转放行相位,那么这种精细化的放行方式,在保证放行安全的同时受制于信号灯过渡态(绿闪 黄闪 全红)时长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信号灯的放行效率,增加总体放行周期,造成机动车排出路口受限,引发缓行等特殊交通状况。
违法抓拍设备设置方面
经现场查看,雷锋路商贸大厦至光明新玛特段,雷锋路-凤城街北侧已有违停抓拍设备,在凤城街南侧、台安街北侧新建违停抓拍设备已纳入计划,待资金落实到位后,将立刻抓紧时间进行相关建设工作。
三、隔离设施设施方面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双向六车道及以上的城市主干路应设置道路中央隔离设施。经勘查,雷锋路为双向四车道(不满足隔离设施设置标准),且道路条件有限,设置道路中央隔离设施将受制于路宽及路幅的限制,隔离设施会减低道路的通行弹性,若发生交通事故或遇到雨、雪、雾等特殊天气,隔离设施会影响交管部门对车辆的灵活管控,引发区域性交通缓行。
同时雷锋路目前的放行方式为满屏圆信号灯相对放行且为双向四车道,自然路口车道无法展宽(无法设置专用调头车道及调头相位)。若设置道路中央隔离设施则雷锋路各自然路口调头车辆无法完成其调头需求,故该处不宜设置道路中央隔离设施。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主办单位:抚顺市公安局
二0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