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敏锐地聚焦于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准确、及时地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改进措施,将对我们的工作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大伙房水源保护工作
2014年以来累计投资近10亿元,在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内实施了一级保护区退耕、一级保护区养殖场(户)退出、一级保护区生态移民、一级保护区隔离封闭以及11处生态湿地建设、22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入库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入库河流生态安全防护工程、支流河流域围栏封育、水库周边道路风险防范等44个水源保护建设项目。使大伙房水库水质持续稳定地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在人口众多或企业较为集中的乡镇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截至目前,抚顺市已建成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9座,包括清原镇(1.5万吨/天)、红透山镇(0.3万吨/天)、新宾镇(1万吨/天)、永陵镇(0.4万吨/天)、南杂木镇(0.3万吨/天)、上夹河镇(0.1万吨/天)、前甸镇(0.4万吨/天)、后安镇(0.15万吨/天)、章党镇(2万吨/天)等,日处理能力共计6.25万吨/天。如永陵镇污水处理厂采用A2/O(A-A-O)工艺,排水标准设计为一级A,日处理能力设计达到4000吨。
二是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我市已在人口较多的清原县北三家、南口前、敖家堡、英额门、湾甸子、草市、新宾县红升乡、抚顺县马圈子、汤图、救兵、东洲区营盘等乡镇镇头村建成小型一体化集中收集处理设施31处,日处理能力在数吨到十数吨不等,一般采用MBBR工艺或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少部分收集处理设施采用厌氧湿地等工艺,其总和处理能力达到0.83万吨/天。
三是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以来,我局在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和东洲区试点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小型一体化集中收集处理设施。2018年在8个行政村建成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纳入2211户;2019年在7个行政村建成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覆盖居民2258户;2020年在4个行政村新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纳入1013户;2021年将通过黑水资源化利用灰水管控在38个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
二、《县域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
去年2月,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向县区政府印发了《关于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函》(抚环函字〔2020〕8号),并要求各县区政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人员资金安排,做好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的摸底调查,并规划2021—202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各县区已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农村改厕
2019年我市建设农村户厕12922座,其中新宾县上夹河镇古楼村;红升乡南蜂蜜沟村、北蜂蜜沟村;北四平乡北四平村、宝汤村;夹河乡岗东村均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与改厕相结合的处理模式,清原县大苏河乡长沙村为农村生活污水分户收集处理与农村改厕乡结合的模式,得到了广大农户的认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农村改厕相结合能够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粪污的处理排放问题,能够避免农村改厕后期维护问题。
四、国土空间规划
目前,我自然资源局正在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先导,结合村庄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工作,充分考虑农村经济社会状况、生活污水产排规律、村民意愿等因素,在县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村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用地布局。
我们将继续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