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委员:
您提出的《迅速、分类、系统治理抚顺裸露地面的建议》提案非常好,现答复如下:
城市中的裸露地面确实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景观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我市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积极探讨园林绿化建设和发展的新举措、新方法,坚持规划先行、多措并举、突出特色,形成了以城市道路、沿河绿化为骨架,以公园绿化为景观,以街头绿地为节点,以城区大环境绿化为导向的城市绿色风景线。
一、科学规划,努力提升城市绿化的质量和范围
在规划中,我们已将公园规划纳入到城市的总体规划中,并在新一版的规划中予以体现。2017年9月,国务院批复的《抚顺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绿地系统和水系”章节确定了我市建设目标和布局形式。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力争达到36%,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3平方米。规划城市公园26处(含现状公园),包含11处专类公园。
同时,为了进一步突出城市特点,完善城市功能,我局近几年还组织编制了《抚顺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抚顺浑河风情景观规划设计》、《抚顺市浑河两岸慢行系统连接规划》、《抚顺市2016年街头绿地与健身广场规划》、《抚顺市环城绿道建设规划》、《抚顺市绿地系统与水城建设规划》和《抚顺市城市雕塑布局规划》等相关专业规划,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全面提升城镇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为市民构筑安居和生态良好的园林城市。
二、西露天矿治理及综合利用
露天矿开采影响面积大,对城市的生态安全产生巨大影响。2018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抚顺视察西露天矿治理开发时作出了“要本着科学的态度和精神,搞好评估论证,做好整合利用这篇大文章”的指示。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我市以西露天矿治理开发为核心,结合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划定包括74.73平方公里采煤影响区及其周边联动区共150平方公里范围,实现产城联动,争创抚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创新试验区”。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特别是视察抚顺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个深度融合”、建设“四个抚顺”的基本要求,坚持生态为基、产业优先、民生为重、区域协调的原则,做好西露天矿整合利用这篇大文章,带动150平方公里采煤影响区及周边联动区的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并将其确定为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创新试验区(以下简称“转型创新试验区”)。经过10年的治理开发,将“转型创新试验区”建成一个抚顺的新城区,经济总量达到1000亿以上规模,使之成为抚顺城市的一个绿色能源产业基地、旅游观光胜地、传统产业转型发展高地、城市中心生态宜居绿地,实现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创新高质量发展目标,完成抚顺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历史性任务。
三、积极协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对城区裸露地面的整治工作
对于市政设施占道开挖问题,我局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均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后要及时恢复,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管理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处罚。接到您的提案后,我局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了《关于协办政协第122号提案的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他们的工作职责给出了如下答复:
我市市政道路分为市管道路和区管道路,实行市区两级管理。市住建局负责城市市管道路的维护、养护、管理。区级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管市政道路的维护、养护、管理。
(一)、市管道路挖掘审批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是我市市政道路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派驻市行政审批大厅审批窗口负责审批事项,受理城市道路挖掘申请,并征收挖掘修复费用,建立收费台账,详细记录收费情况,审核并签署指导下意见,依法作出行政文书。同时负责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并负责对办理手续时的审批量进行验收及超出审批挖掘量的挖掘费追缴工作。
审批后管理工作由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业务管理作为市管道路挖掘修复的具体保障服务部门,配合市住建局市政设施管理做好道路挖掘日常管理工作,及检查验收道路挖掘恢复质量,依据下达的道路挖掘行政审批许可书的规范要求,配合市住建局审批科监管挖掘和回填过程,核算征收实际挖掘修复费用,详细记录收费情况,配合市住建局修复城市道路路面。
依法查处非法挖掘(修复):市住建局执法大队作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非法挖掘(修复)、违规挖掘城市市管道路行为,受理群众或其他单位任何形式的举报。
(二)、严格执行市管道路挖掘审批程序。
1.申请受理,道路挖掘申请单位向市住建局派驻市行政大厅审批窗口提交相关道路挖掘申请必备材料。同时与市住建局签订道路挖掘作业协议书及道路沟槽回填混合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2.现场勘察,市住建局统一组织相关部门、申请挖掘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前现场勘察。
3.核发许可。经审查合格,并交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后,由市住建局派驻市行政大厅审批窗口核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实施挖掘。道路申请严格按照核发行政许可书中规定的位置、路面切边标准、面积、施工时限组织施工。
5.审批挖掘的验收。沟槽回填完成后,道路挖掘申请单位应当立即向市住建局申请沟槽回填质量验收和挖掘量复核验收工作。
6.道路恢复。对已经按照规定回填合格的挖掘道路,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实施修复路面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
1.计划管理。城市道路挖掘实行计划管理,每年12月31日前管线挖掘单位按照道路管理权限向市住建局申报下一年度市管城市道路挖掘计划。
2.杜绝违法。严格按照法规“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市管城市道路挖掘路面的修复工作”的规定,发现非法、违规挖掘(修复)等行为,依法处理。
3.强化监管。严格依照行政许可书审批挖掘量及规范要求监管挖掘施工。实行定期巡查,规范管理。道路挖掘单位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依法查处按照《抚顺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严格处理非法、违规私自挖掘(修复)市管城市道路的行为。
5.严肃处理。积极受理百姓反映、市政公开电话、民心网、城管数字化中心、网络媒体曝光等反映出的道路挖掘问题,对问题突出的挖掘责任单位采取约谈法人、责令更换负责人、停止挖掘审批办理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6.定期通报。建立定期通报和媒体公开制度。每月将市管道路挖掘情况汇总(主要是非法违规挖掘和违法挖掘修复情况)报市政府督导部门、市营商局和市政府分管市长进行通报。
(四)、绿化提升改造
1.全力推进青草计划工程:为尽快改善抚顺空气、环境治理,市政府于2016年在全市开展了青草计划工程,并于当年覆盖治理面积318万平方米;2017年继续深化青草计划覆盖55.5万平方米;2018年覆盖28万平方米。
2.边缘降土,树池覆盖:为配合治理扬尘污染,全市建成区开展了对主干路边游园、绿地进行边缘降土治理,要求各城区、管护单位对绿地高于边石部分进行撤土10厘米,避免因雨水和养护浇水时把土冲到路面,造成扬尘;同时对主干路行道树的树池进行撤土覆盖,如:塑料网、铺石子、栽植马蔺等方式减少扬尘。
3.节点绿地改造提升:对城区内主干路与街巷路的交汇处死角进行整理改造,采用小品设置、立体花坛、栽种时令花卉、播种三叶草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改造提升,既美化了城市面貌,又促进了城市扬尘污染。2019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推进裸露地面覆盖工作,直至实现城区裸露地面全覆盖为止。
近些年,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加强对公园、广场、桥头、十字路口的城市道路进行绿化和美化建设,合理配置常绿树与落叶树、速生树与慢长树、乔木与灌木的比例,引入立体花坛、花柱、灯杆花饰、垂吊花盆等栽种形式,建设了一大批街头游园精品绿地。同时发动全社会力量大力推进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大规模的绿化美化改造建设,充分利用城市空间,努力扩大绿化面积,提高绿化档次。近几年,对全市24个旧居住区通过“拆违建绿、整治增绿”进行了分期分批改造,使老旧居住小区的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区主干道沿街两侧80%的单位实施了拆墙透绿,腾出空地全部用于绿化建设,将庭院绿地变为街路绿地,与道路绿化融为一体。
我们坚信,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抚顺的天将更蓝,水将更绿,空气更清新,环境将更加美好,抚顺将真正成为绿色生态公园城市,进而争取迈进国家级园林城市行列,让生活在这座城市的百姓生活得更舒心,更愉快,更幸福。
承办单位: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