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抚顺市委:
您们提出的《关于全力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等作为其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市通过调结构、转方式、扩规模、提质量,特色农业已呈现“特色更特,优势更优”的良好发展势头,优质米、食用菌、山野菜、中药材、苗木花卉、生态现代畜牧业已取得长足发展,特色农产品已获国家地理标志认证10个、省级知名品牌11个,特色农业占整个农业的比重已接近55%,已成为抚顺农业发展的主导产业,构建了“一米五业”新格局。重点培育抚顺县食用菌生产加工、清原县木制品加工、新宾县永陵农产品加工、东洲区农产品加工4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2018年,全市4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3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0%;新培育农产品加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2家。目前,我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累计101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达到21家,市级龙头企业80家。
去年我们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为了提升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知名度,宣传名特优农产品,我们组织30余家名优特农产品企业参加长沙中国国际农产品博览会、沈阳经济区农产品博览会、大连进出口博览会等大型展会,农产品加工企业受益匪浅;二是举办了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介会及全季节休闲观光农业游活动,打造并推出农业旅游观光精品线路10条、农业旅游观光精品园110个。通过产业化发展带动了农民增收;三是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抚顺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通知,该计划从加强金融服务、加大财政扶持、完善土地政策等3个方面,进一步系统构建了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四是加强金融服务。充分利用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投融资力度。结合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特点,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优化涉农信贷结构,合理安排授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对龙头企业在原材料收购、仓储设施、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信贷资金支持。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利用支农再贷款,加大对农村企业和城市涉农企业的支持力度。五是加大财税扶持。充分利用辽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现有涉农资金,加大对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对投资建设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质检平台、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柜台交易市场除外)实现挂牌上市以及获得中国质量奖及质量提名奖、省长质量奖、辽宁省名牌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培育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给予必要的支持。六是完善土地政策。对进入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要优先保障。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利用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办畜禽饲养场的畜禽舍、水产养殖池塘等生产设施用地,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办理备案,按照农用地管理。鼓励利用集体土地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相联结的农产品基地建设。各县区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满足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的需要。
四个集聚区所在县区也相继出台了实施方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抚顺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工作计划(2018-2020年)》通知、市农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抚顺市2018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中涵盖了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内容和资金扶持的政策,为我市下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深加工企业不大不强。投资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少,以销售初级农产品为主,产品附加值低。二是精品名牌少。目前全市有省级名牌产品11个、国家级名牌产品2个,品牌小、散,影响力不大,产业链条短,缺乏精深加工产品。三是产地意识缺乏。我市大多数经营主体长期生产特产大路货,缺乏标准化、精细化产品意识,深度挖掘特色农产品附加值的力度不够。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全力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
非常感谢您们对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您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
承办单位:抚顺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