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全民健身 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抚政发〔2022〕5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全民健身
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抚顺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十三五”时期,抚顺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助力健康中国和体育强省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辽宁省《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抚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抚视察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聚焦体育强省目标,以“健康中国、运动辽宁、幸福抚顺”为主线,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均等化、融合化和智慧化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为促进抚顺振兴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日益完善,品牌体育赛事活动深入人心,体育健身组织网络覆盖城乡,科学健身指导更加普及。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不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7.5%,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6名。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 优化体育场地设施供给。开展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4个、健身步道5处,新建社会足球场不少于5个,配建全民健身设施不少于500套,建设智慧健身器材不少于5处,补齐、更新乡镇、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全市形成以“15分钟健身圈”为基础的全民健身网格化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鼓励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建立健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监督维护机制,持续组建全民健身器材维修管护志愿服务队,加强场地设施日常管理和巡查维修、维护工作,切实提高场地设施的安全使用率和完好率。(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牵头,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建设,县级以上地区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总会,鼓励乡镇(街道)成立体育总会。培育建设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重点加强基层青少年体育健身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行政村(社区)多样化体育健身组织、健身活动站(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