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2018年利用“三供一业”政策资金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抚顺市2018年利用“三供一业”政策资金
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8〕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市2018年利用“三供一业”政策资金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2018年利用“三供一业”政策资金
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确保我市利用“三供一业”政策资金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美丽抚顺 共同缔造”为理念,以便民、利民、为民、安民为目标,以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导向,以“市级筹划、区域负责、分类提档、试点先行、长效管理”为原则,统筹使用国企“三供一业”改造资金,整合社会力量,加快推动国企职工集中居住的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探索和建立“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和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充分借鉴全国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经验,选择10个国有企业职工集中居住的住宅房屋房龄长、设计建设标准低、设施设备老化严重影响百姓生产生活和城市形象、改造后可安全使用20年且未列入城市拆迁计划的老旧房屋和所在小区进行整体改造,力争达到全市住宅小区“三供一业”管理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确定改造点位。按照“‘三供一业’基础差,群众参与意愿高,违章建筑清理好,维修体系能运转”的原则,在国有企业职工居住集中的老旧小区中,落实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二)确定改造标准。根据改造基础和居民需求,改造内容和标准划分为基本标准和提升标准。
基本标准:路要平整、水要畅通、灯要明亮、绿要美观、线要规整、车要有序、房要保暖;
提升标准:除具备基本标准外,设施要齐全、违建要拆除、市容要整洁清爽,小区管理要平安、稳定、和谐。
(三)明确改造内容。老旧小区的改造内容可划分为房屋建筑本体、基础配套设施、小区生活环境、公共服务设施等四类。
——实施房屋建筑本体改造。包括外墙保温、维修屋面防水、粉饰楼道、水落管、外立面排险等内容。对既有电梯要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可根据居民意愿,将同步加装电梯作为提质内容。
——实施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包括更换给排水、供电、供气和供热等管线共用部位。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实施弱电线路“入地”改造,无法“入地”改造的,做好捆扎并加装线盒。
——实施小区生活环境改造。包括拆除老旧小区内的违建和实施小区绿化、美化及沿街亮化、修建围墙大门、安装监控系统和智能设施等内容。
——实施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适当增加健身娱乐、垃圾收集、晾衣架、休闲座椅、增加停车位等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社区文化、特色文化阵地等基础设施。
上述内容,基本标准必须达标;提升标准可根据老旧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进行调整完善,满足不同小区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待居民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原则上由业主自筹资金出资改造。
(四)落实后续管理。按照“改造一个、管理一个”的原则,“先改后管”或“边改边管”,各区政府要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好改造提质小区的后续管理工作,避免“前治后乱”现象。改造后小区要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社区管理或自治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维养基金。
对移交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维护设施、改善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对社区管理和居民自治管理小区要保证日常保洁、保卫,加强公共部位维护和保养三项基本服务内容。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对接管老旧小区的骨干物业企业予以一定的政策支持。
(五)总结工作成效。要深入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回头看”活动,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果。改造项目实施后,市政府组织对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重点针对是否达到“基本标准”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整治改造效果,建立健全社区物业网格化管理体系情况进行考核。
三、实施步骤
(一)征求意见(2018年4月至5月)。城区政府组织街道、社区开展老旧小区情况调查摸底,征求居民改造意愿、改造内容和后续管理意见。做好宣传动员,确定改造点位、改造项目、改造标准。市直有关部门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指引,形成规划设计导则;各区启动违建拆除工作。
(二)前期准备(2018年5月到6月)。纳入改造计划的小区,由区政府负责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提质项目改造方案、专业公司制定专业项目改造方案,由各区政府和专业公司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住房城乡建设委统一组织各区政府和“三供一业”接收专业公司按“先接收,后改造”的原则统一开展前期工作和改造项目方案的修改制定。组织设计单位在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合理编制改造设计方案,逐个小区形成设计和施工图纸,完成施工前准备。
(三)组织实施(2018年6月至10月底前)。各区和专业公司要根据全市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工期,及时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同步进行架空线路“入地”、“入廊”和管线改造等地下工程;加强施工监管,按时完成地上改造工程,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按时完工;强化日常督查,建立奖惩机制,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居民代表参与整治提升全过程。
(四)工程验收(2018年11月底前)。实行市、区两级验收制度。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按照竣工验收程序,提供相关资料向区住建局提出初步验收申请。区住建局先组织相关部门及老旧小区所在街道和社区、居民代表(1-2人)组成验收组,完成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工作后,报市级相关部门组织二次验收。
(五)审计移交(2018年12月底前)。改造项目经市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报审计部门开展工程审计工作,并按评审核定标准予以清算结款并做好对应移交工作。各区政府要承担小区管理主体责任,组织街道、社区制定辖区内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办法,确定和落实改造提质后的管理责任和管理模式。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市政府成立抚顺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改造项目涉及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为成员(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标准和项目计划制定,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综合协调、指导、督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
(一)工程立项组。由市国资委牵头,包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区政府。
市国资委:协调领导小组完成项目前期立项审批工作及向上争取资金,与住房城乡建设委及各区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项目包装。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组织各区、专业公司制定改造工作方案,并将相关改造项目计划列入市城建计划。
各区政府和专业公司:负责各改造项目工程立项及报建工作。
(二)规划设计组。由市规划局牵头,包括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城管局、通管办、交管局、市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供暖公司、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大通信公司和各区政府。
市规划局:负责制定老旧小区改造的设计方案导则,指导各区做好规划和设计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各老旧小区供电系统改造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老旧小区监控改造导则。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协调供水、供气、供暖等单位制定地下管线改造导则,协调做好管线改造规划设计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制定老旧小区改造绿化、景观亮化、排水工程等工作导则。
市通管办:负责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制定老旧小区弱电改造导则。
市交管局:负责制定老旧小区停车位划分导则。
市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供暖公司、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大通信公司:各专业公司负责制定老旧小区相关专业线路改造设计导则。
各区政府:做好规划和设计以及验收工作。
(三)环境整治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包括各区政府。
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区政府清除园区固体垃圾和建筑垃圾,组织违建拆除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区政府具体实施。
各区政府:负责开展清理老旧小区楼道内杂物、小招贴等工作。
(四)工程实施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包括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城管局、质监局、通管办、体育局、交管局、市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供暖公司、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大通信公司和各区政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监督全市改造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负责组织协调老旧小区供水、供气等管线改造。
市通管办:负责协调电信运营商等单位参与老旧小区的电话、网络、有线等线路改造工作,组织电信运营商按照老旧小区铺设弱电线路的技术标准和架空线路的改造导则,科学施工。
市公安局:负责监督指导监控改造,将监控系统纳入“天网工程”。
市城管局:负责监督指导绿化、亮化、排水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居民小区电梯安全监管及老旧电梯安全风险评估检测工作。
市体育局:负责监督指导老旧小区健身娱乐体育设施新增、改造等工作。
市交管局:负责监督指导老旧小区停车位划分工作。
市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供暖公司、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大通信公司:负责指导老旧小区“三供一业”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工程的跟进实施。
各区政府:负责全程组织工程施工。其中,供水、供暖、房屋本体的改造项目,在落实专业公司接管的基础上,原则要委托国有专业公司实施。
(五)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牵头,包括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评审中心和各区政府。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各类资金,匹配改造项目,会同国资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拨付。
市国资委: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保证“三供一业”政策资金依规、合理使用;配合财政局按规定对资金进行监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向国家、省有关部门申请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结合改造工程的进度,统筹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拨付的初审工作。
市政府评审中心:负责对各项目改造工程成本造价予以评审核定。
各区政府:负责项目工程资金申请和支付工作。
(六)宣传发动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包括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营监局和各区政府。
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政策和工作进度及成果宣传。
市信访局:负责协调各区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做好组织发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案件接待和处理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市营监局:将各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市绩效考核内容,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做好具体考核。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街道、社区开展民意调查,提出改造内容建议,召开业主大会确定管理模式,落实后续管理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和“三供一业”移交改造项目实施的牵头责任部门,各区政府和专业公司是老旧小区改造和改造设施的后续管理实施责任主体。要按照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理念,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作为一项夯实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社会管理体系的系统工程,结合我市卫生城、文明城创建和美丽抚顺规划推动实施。
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将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的重点工作内容,及早研究,抓好落实,实现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包保责任制,区领导要包保到改造提质老旧小区,逐级落实包保责任人,实现包保全覆盖。各相关责任单位是服务和配合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咬定目标,协同作战,“一把手”要亲自抓、抓到底。市政府与区政府和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完成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将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时限,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资金保障。采取政府投资为主、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出资、意向企业投入、共建单位捐赠、居民百姓自筹等多元化投资参与的方式,在老旧公共设施和房屋改造提质过程中,统筹安排“三供一业”资金,作为保障市政府确定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本改造内容资金来源;同时,各区政府也要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动员小区居民参与小区改造,增加社会资本和业主自筹资金的投入量,改造规模最大化,确保改造标准;供水、供气、供暖、供电及通信等管网设施改造内容,原有产权明晰的,由相关专业公司同步实施并承担其改造费用;未落实专业公司管理的,由政府出资进行改造,或按照“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移交给专业公司按照施工标准进行改造验收合格后,统一交由专业公司负责运营和维护管理。市政府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突出的区政府和改造项目达到良好以上的小区,适当给予工程奖励。改造工程监管和资金支付办法,另行规定。
(三)精心组织施工。各单位要牢牢把握先标准后设计、先功能后提升、先拆违后改造、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优化整体布局,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提质方案,确定施工流程和管理机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规划要从细节入手,着眼当前、顾及长远、补齐短板;要统筹地上和地下空间利用,合理布局,避免工序冲突、施工反复。严格落实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施工图审查、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鉴于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项目规模小、分布散、工程情况复杂多变,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过硬的监理公司、合格的建筑材料和产品,从源头上把住工程质量关。加强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建立质量跟踪反馈评价体系,从制度上规范建设监理行为,减少浪费和低效、无效投资。
(四)加强监督检查。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效能督查、考核的作用,对照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加大考核力度,根据工作特点实行日常督查和月调度、季考核。对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时宣传报道,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到位的地区,及时通报并警示督办,对不支持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引入专业项目测评机构对老旧小区改造提质项目进行全程监督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市领导小组对各区实施奖惩的政策依据。
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安排,做好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和工程竣工后的财务审计工作。
附件1. 抚顺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 抚顺市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计划表
3. 抚顺市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资金计算规则
4. 抚顺市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标准
5. 抚顺市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任务推进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