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概况
一、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主要职责
二、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22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22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2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概况
一、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主要职责
(一)为全市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城乡社区建设等提供相关数据服务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服务。
(二)承担抚顺地区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三)落实慈善事业相关政策,开展慈善宣传及对外交流工作。
(四)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和殡葬惠民政策。
(五)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六)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预算公开表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单位资金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等。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5472.4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2年,本部门总体收入预算5472.4万元,比上年减少719.99万元,减少12%,减少主要原因:两家分支机构从本部门划出;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1799.2万元,同比减少87.24万元,减少5 %,减少主要原因:两家分支机构从本部门划出;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减少100%,减少主要原因:划出单位为专项收入的主要来源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99.4万元,同比减少586.37万元,下降35%,减少主要原因: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95万元,无增减;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343.8万元,同比减少526.44万元,减少60%,减少主要原因:划出单位为政府性基金收入的主要来源单位;单位资金收入2230万元,同比增加511.01万元,增长30%,增加主要原因:单位资金收入增加。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2年,本部门总体支出5472.4万元6192.39万元,比上年减少719.99万元,减少12%,减少主要原因:两家分支机构从本部门划出。其中:基本支出2723.92万元3183.06万元,比上年减少459.14万元,减少14%,减少主要原因:两家分支机构从本部门划出;项目支出2748.48万元,比上年减少260.85万元,减少9%,减少主要原因:两家分支机构从本部门划出。
二、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42.4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1799.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99.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343.8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3.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85万元、其他支出343.8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47.66万元,商60.8552.2万元,项目支出2748.48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242.4万元,比上年减少1231万元,减少27%,减少主要原因:两家分支机构从本部门划出。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42.4万元4473.4万元,比上年减少1231万元,减少27%,减少主要原因:两家分支机构从本部门划出。
三、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89.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1.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8.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78万元。
人员经费1448.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商品和服务支出958.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四、关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同比减少1.9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12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852.83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二)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中没有4个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残疾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公开)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