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 主要职责
2、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抚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承担全市体育项目业余训练、比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发展创建工作;负责承办、参加各类体育赛事的相关工作;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各项目体育合作和技术交流工作。推广普及冰雪运动,运动员中等职业教育和初中学历教育及体育特长专项训练;国民体质检测、各项体育运动的指导和服务;全市体育项目科学选材、训练监测、运动康复的指导和服务。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某部门2022年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抚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357.3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57.3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1.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70.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25%。主要是学费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19.31万元,增长15.67%,主要原因:是因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增长,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总计2357.3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48.8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2.6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4.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5.65万元。
2.项目支出408.5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7.33%。主要包括竞技体育、群众体育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19.31万元,增长15.67%,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增长;二是职工社会保险增长。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5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80万元,项目支出408.5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9.31万元,增长15.71%,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增长;二是职工社会保险增长。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1.2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1372.93万元,占69.3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3.6万元,6.74%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22万元,占12.93%。卫生健康支出90.51万元,占4.57%。住房保障支出127.97万元,占6.46%。
1. 教育支出1372.93万元,具体包括: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1372.93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和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3.6万元,具体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133.6万元,主要是用于机构运行的办公、水电等公用公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22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4.0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护理费、特需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4.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1.7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死亡抚恤金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90.51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0.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127.97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险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4.7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住房保险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3.2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其他支出370.08万元。
1.其他支出370.08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主要用于竞技体育训练、参赛和群众体育活动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金额相等。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保险、加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2.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3.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39.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57万元,比上年减少21.32万元,降低11.4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压减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27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1.19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751.42万元,自评平均分94.69分。
(2)部门评价情况。无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竞技体育”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4.5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4万元,执行数为188万元,完成预算的96.9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水平,保障运动学校学生伙食及服装,运动员日常训练伙食费服装费170万元按预算全部执行;二是为解决我市竞技体育项目训练场地不足问题,投入训练场地租赁费18万元,租赁了海口帆板训练场地、瓦房店帆板训练场地,已按预算全部执行;三是年初预算安排6万元举办抚顺市级联赛经费,因新冠疫情原因未能举办。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自有训练场地不足,室外项目冬季训练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与上级积极沟通,筹划改扩建训练场地;二是改扩建室内划桨池,为皮划艇、赛艇等水上项目提供基本技术训练条件;三是改进训练方法,调整训练周期,室外项目冬季以体能训练为主。
(2)“群众体育”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49.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主办老年体协太极拳、柔力球比赛支出22252元;二是参加老年太极拳比赛、健身气功比赛支出4,315.30元、乒乓球比赛支出23348.69元。三是因疫情原因,冰雪项目推广活动未能开展,财政收回预算指标5万元。
(3)“体育场馆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原二中(公园东侧)部分教学楼进行维修改造,重新改建为教学楼、重竞技训练楼,综合训练楼,办公楼,于7月份完成改建,8月份体育中心搬迁至新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经费不足,对老二中改造工程仅能满足最基本的使用,内部设施并不完善,原二中操场仍是土场地,在闲置多年的条件下杂草丛生,无法满足田径项目的训练条件。下一步改进措施:与上级积极沟通,申请经费对田径场地进行改造。
部门(单位)名称 | 054001抚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本级-210400000 | |||||||||||||||||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万元) | 1751.42 | |||||||||||||||||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万元) | 1751.42 | |||||||||||||||||
年度主要任务 | 工作名称 | 对应项目 | 项目下达金额(万元) | 项目执行金额(万元) | 项目执行率 | 分值 | 得分 | 完成情况 | ||||||||||
| 体育专项业务经费 | 25.00 | 25 | 100.00% | 13.3 | 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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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 1931.28 | 1805.72 | 93.49% | 13.3 | 1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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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 137.14 | 137.08 | 99.95% | 13.4 | 1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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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年初总体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保证中心日常运转办公用品、水、电、维修,基本体育训练场馆使的用 | 对教学楼、学生宿舍、篮球馆、综合训练楼、办公楼进行了必要的维修,保证训练和教学硬件设施正常运转,完成对234名中专学生和114名中学学生的年度教学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运算符号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 |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 人员保障原因分析 | 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 | 其他原因分析 | ||||||||||||||
履职效能 |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 | 100 | % | 100 | 1 | 3.5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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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 工作质量达标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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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86.75 | 0.87 | 3.3 | 2.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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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下半年,新冠疫情复杂,为配合全市防疫工作,抚顺市市级联赛未能按计划举办,冰雪项目推广工作未能及时开展。 | 其他:在外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开展以冰雪为载体的冬季运动项目活动,大力营造冰雪活动氛围,为我市冰雪人才的储备做出应有的贡献。通过举办市级竞赛,宣传体育运动,推动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推动体育锻炼的进一步普及,培养青少年拼搏精神,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 |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86.75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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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老年体协活动顺利开展,圆满完成绩效目标。下半年,新冠疫情复杂,为配合全市防疫工作,抚顺市市级竞赛和冰雪项目推广工作未能及时开展。 | 其他:在外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开展以冰雪为载体的冬季运动项目活动,大力营造冰雪活动氛围,为我市冰雪人才的储备做出应有的贡献。通过举办市级竞赛,宣传体育运动,推动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推动体育锻炼的进一步普及,培养青少年拼搏精神,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 | |||||
基础管理 | 依法行政能力 |
| 管理规范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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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水平 |
| 管理规范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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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效率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96.72 | 1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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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 | <= | 5 | % | 3.28 | 1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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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变动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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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效率 | 预算编制管理 | 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1 | 0.8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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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监督管理 | 预决算公开情况 |
| 全部公开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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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收支管理 | 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
| 管理规范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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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
| 管理规范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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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内控制度有效性 |
| 制度有效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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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 | 100 | % | 100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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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理 | 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 | = | 0 | 次 | 0 | 1 | 0.7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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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 | 0 | % | 0 | 1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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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1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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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应 | 社会效益 | 举办群众体育活动数 | >= | 5 | 次 | 3 | 0.6 | 1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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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下半年,新冠疫情复杂,为配合全市防疫工作,冰雪项目推广工作未能及时开展,市级联赛未能按计划举办。 | 其他:在外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开展以冰雪为载体的冬季运动项目活动,大力营造冰雪活动氛围,通过举办市级竞赛,宣传体育运动,推动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推动体育锻炼的进一步普及,培养青少年拼搏精神,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在校生群体教学质量满意度 | >= | 90 | % | 90 | 1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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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 | 体制机制改革 | 建立人员激励机制 |
| 好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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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价得分 | 94.69 |
项目(政策)名称 | 竞技体育 | ||||||||||||||||
主管部门 | 抚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
实施单位 | 抚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本级- |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194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188 | 执行率 | 96.91%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保证抚顺市参加省年度优异成绩各训练项目能够取得优异成绩所必须的保障费用 | 1、为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水平,保障运动学校学生伙食及服装,运动员日常训练伙食费服装费170万元按预算全部执行;2、为解决我市竞技体育项目训练场地不足问题,投入训练场地租赁费18万元已按预算全部执行;3、新冠疫情复杂,为配合全市防疫工作,未举办抚顺市级联赛,年初预算安排6万元未执行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全年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运算 | 内容 | 度量 | 经费保障 | 制度保障 | 人员保障 | 硬件条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承办体育赛事次数 | = | 5 | 次 | 0 | 0.0% | 12.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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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他:2022年下半年,新冠疫情复杂,为配合全市防疫工作,抚顺市市级联赛未能按计划举办。 | 其他:在外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举办市级竞赛,宣传体育运动,推动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推动体育锻炼的进一步普及,培养青少年拼搏精神,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 | |
质量指标 | 体育场馆使用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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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体育活动计划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97 | 97.0% | 12.5 | 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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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他:2022年下半年,新冠疫情复杂,为配合全市防疫工作,抚顺市市级联赛未能按计划举办。 | 其他:在外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举办市级竞赛,宣传体育运动,推动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推动体育锻炼的进一步普及,培养青少年拼搏精神,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 | ||
成本指标 | 青少年体育技能普及项目支出 | <= | 194 | 万元 | 188 | 100% | 12.5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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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全省体育事业收入额 | >= | 0 | 万元 | 0 | 100% | 7.5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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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体育教学质量 |
| 好 |
| 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80%-60%(含) | 70.0% | 7.5 | 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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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他:2022年下半年,新冠疫情复杂,为配合全市防疫工作,抚顺市市级联赛未能按计划举办。 | 其他:在外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举办市级竞赛,宣传体育运动,推动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推动体育锻炼的进一步普及,培养青少年拼搏精神,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 | ||
生态效益指标 | 项目建成后环境效果 |
| 好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7.5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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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竞技体育水平提升的持续影响 |
| 好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7.5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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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训学员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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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 | 受众群体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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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 74.88 | 预算执行率得分 | 9.69 | 减分项 | 0 | 绩效自评总得分 | 84.57 |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政策)名称 | 群众体育 | ||||||||||||||||
主管部门 | 抚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
实施单位 | 抚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本级- |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10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4.99 | 执行率 | 49.92%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参加老年体育比赛,推广冰雪运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 主办老年体协太极拳、柔力球比赛支出22252元;参加老年太极拳比赛、健身气功比赛支出4,315.30元、乒乓球比赛支出23348.69元。因疫情原因,冰雪项目推广活动未开展,财政收回预算指标5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全年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运算 | 内容 | 度量 | 经费保障 | 制度保障 | 人员保障 | 硬件条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体育活动任务完成率 | >= | 100 | % | 50 | 50.0% | 12.5 | 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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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他:2022年老年体协活动顺利开展,圆满完成绩效目标。下半年,新冠疫情复杂,为配合全市防疫工作,冰雪项目推广工作未能及时开展。 | 其他:在外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开展以冰雪为载体的冬季运动项目活动,大力营造冰雪活动氛围,为我市冰雪人才的储备做出应有的贡献。 | |
质量指标 | 体育活动任务完成率 | >= | 100 | % | 50 | 50.0% | 12.5 | 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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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他:2022年老年体协活动顺利开展,圆满完成绩效目标。下半年,新冠疫情复杂,为配合全市防疫工作,冰雪项目推广工作未能及时开展。 | 其他:在外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开展以冰雪为载体的冬季运动项目活动,大力营造冰雪活动氛围,为我市冰雪人才的储备做出应有的贡献。 | ||
时效指标 | 体育活动计划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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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活动成本控制 | = | 100000 | 元 | 50000 | 100% | 12.5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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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他:2022年下半年,新冠疫情复杂,为配合全市防疫工作,冰雪项目推广工作未能及时开展。 | 其他:在外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开展以冰雪为载体的冬季运动项目活动,大力营造冰雪活动氛围,为我市冰雪人才的储备做出应有的贡献。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经济发展 |
| 好 |
| 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80%-60%(含) | 70.0% | 7.5 | 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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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他:2022年下半年,新冠疫情复杂,为配合全市防疫工作,冰雪项目推广工作未能及时开展。 | 其他:在外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开展以冰雪为载体的冬季运动项目活动,大力营造冰雪活动氛围,为我市冰雪人才的储备做出应有的贡献。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积极性 |
| 好 |
| 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80%-60%(含) | 70.0% | 7.5 | 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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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他:2022年下半年,新冠疫情复杂,为配合全市防疫工作,冰雪项目推广工作未能及时开展。 | 其他:在外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开展以冰雪为载体的冬季运动项目活动,大力营造冰雪活动氛围,为我市冰雪人才的储备做出应有的贡献。 | ||
生态效益指标 | 项目建成后环境效果 |
| 好 |
| 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80%-60%(含) | 70.0% | 7.5 | 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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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他:2022年下半年,新冠疫情复杂,为配合全市防疫工作,冰雪项目推广工作未能及时开展。 | 其他:在外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开展以冰雪为载体的冬季运动项目活动,大力营造冰雪活动氛围,为我市冰雪人才的储备做出应有的贡献。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单位社会影响力 |
| 好 |
| 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80%-60%(含) | 70.0% | 7.5 | 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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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他:2022年下半年,新冠疫情复杂,为配合全市防疫工作,冰雪项目推广工作未能及时开展。 | 其他:在外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开展以冰雪为载体的冬季运动项目活动,大力营造冰雪活动氛围,为我市冰雪人才的储备做出应有的贡献。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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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 | 受众群体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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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 66.5 | 预算执行率得分 | 4.99 | 减分项 | 12.49 | 绩效自评总得分 | 59 |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政策)名称 | 体育场馆建设及运行维护 | ||||||||||||||||
主管部门 | 抚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
实施单位 | 抚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本级- |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70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70 | 执行率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保证新办公区和训练场馆正常使用 | 对原二中(公园东侧)部分教学楼进行维修改造,重新改建为教学楼、重竞技训练楼,综合训练楼,办公楼,于7月份完成改建,8月份体育中心搬迁至新址。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全年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运算 | 内容 | 度量 | 经费保障 | 制度保障 | 人员保障 | 硬件条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校舍维修数量 | = | 1 | 所 | 1 | 100% | 12.5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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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符合标准比例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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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工程按期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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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年度维护成本 | = | 70 | 万元 | 70 | 100% | 12.5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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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达到设计产能 |
| 好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7.5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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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对竞技体育正向促进作用 |
| 好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7.5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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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项目建成后环境效果 |
| 好 |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7.5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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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房屋修缮类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 | >= | 1 | 年 | 1 | 100% | 7.5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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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训学员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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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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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 90 | 预算执行率得分 | 10 | 减分项 | 0 | 绩效自评总得分 | 100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学校的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项):反映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