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大数据应用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大数据应用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抚顺市大数据应用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抚顺市大数据应用中心(市地理信息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及应用方面的政策法规,为全市信息化、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发展战略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2、统筹全市大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和应用,负责大数据资源管理和安全体系建设;推动大数据政产学研用结合和跨界融合创新发展,推动大数据增值服务。
3、负责抚顺市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云平台、政务协同办公系统、“中国抚顺”政府网站群等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维护和集约化管理。
4、为全市党政群机关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和信息系统运行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信息产品开发应用工作。
5、为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地理国情监测及相关工作;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的收集、整理、汇交等相关工作。
6、为无线电环境监测、测试分析、设备检测等方面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7、开发利用大数据资源,推进对外开放合作,承担大数据招商引资及技术支撑工作。
8、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建设智慧化平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9、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包括抚顺市大数据应用中心(市地理信息中心)1个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抚顺市大数据应用中心(市地理信息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596.5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588.8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83%。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88.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7.73万元。
(二)支出总计4596.5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04.4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7.5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3092.1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7.65%。主要包括全市政务教育社保网络费、市无线电监测管理、全市政务系统运行维护、互联网+政务四级联动管理平台、信息化管理平台、市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平台建设等业务支出、政务外网网络安全设备采购、智管平台指挥中心运维。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429.9万元,增加45.15%,主要原因:本年增加安可相关项目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9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4.44万元,项目支出3092.1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29.9万元,增加45.15%,主要原因:本年增加安可相关项目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4.3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5.5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92.93%。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96.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64.92万元,占77.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25万元,占3.6%;卫生健康支出63.58万元,占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75.72万元,占14.70%;住房保障支出119.11万元,占2.6%。债务还本支出7万,占1.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64.92万元,具体包括:
事业运行1155.5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25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21.42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取暖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4.92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92万元,主要是自收自支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及补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3.58万元,主要是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75.72万元,具体包括:
(1)专用通信支出282.12万元,主要是全市政务、教育及社保网络费支出0.5万元;政务、教育、社保网络租赁费281.62万元。
(2)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支出32.29万元,此项资金为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无线电管理经费5.95万元,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26.34万元。
(3)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支出274.86万元,主要是智管平台指挥中心运维费16.35万元、新建信息化项目建设经费0.34万元、政务系统运维费166.92万元、智管平台运维费5.62万元、全市政务系统运维费(二)51.25万元、全市政务系统运维费(一)20.01万元、“抚顺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变电所建设所需资金3万元,智管平台指挥中心运维资金11.07万元。
(4)产业发展支出86.45万元,主要是大数据信息化展厅、平台、超市及展厅后勤保障建设和运维费10.68万元、大数据信息化展厅、平台、超市及展厅后勤保障建设和运维费11.80万元、全市政务系统运维费4.7万元,大数据信息化展厅后勤保障经费59.2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19.11万元,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98.37万元,购房补贴20.74。主要是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和补贴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50万元,比上年增加43.94万元,增加19.07%,主要是用于无线电监测的省拨车辆老化,省拨无线电专项经费用于车辆维修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1万元,主要是用于无线电监测的省拨车辆老化,省拨无线电专项经费用于车辆维修费增加。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4.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7.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日常公用经费107.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外出办公;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单位。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专用通信(项):反映专用通信方面的支出。
2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无线电监管(项):反映无线电监管方面的支出。
2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反映支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支出。
26.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电子专项工程(项):反映电子专项工程支出。
27.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业监管(项):反映用于信息产业行业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28.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065001抚顺市大数据应用中心(市地理信息中心)本级-210400000自评表.xls
065001抚顺市大数据应用中心(市地理信息中心)本级-210400000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