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指导思想;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2、弘扬和宣传雷锋精神,开展雷锋文化、红色文化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3、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图书馆学理论与方法研究。
4、承担市旅游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作,策划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旅游健康发展。
5、开展文物的调查、保护、抢救、利用等相关业务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利用等相关工作。
6、组织开展群众文化和群众文艺创作、普及、教育工作;开展青年文学工作者培训工作;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和普及工作。
7、为妇女、儿童、青少年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8、承担园林生态管理、规划、旅游发展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9、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840.0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302.0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3.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02.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347.3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93%。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100.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4%。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90.0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2%。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16.16万元,降低1.31%,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减少,二是疫情原因经营收入减少,三是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8721.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795.6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6.4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67.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7.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9.45万元,资本性支出0.78万元。
2.项目支出2644.1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0.32%。主要包括图书馆、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文化创作与保护、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文物保护、博物馆、其他文物支出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等项目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281.4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23%。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630.34万元,降低15.7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8.78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8.69万元,增长131.85%,主要是存在尚未到支付节点等原因形成的其他收入项目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8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5.61万元,项目支出2591.4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97.98万元,降低14.29%。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8%,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87.0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60.97万元,占81.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85万元,占10.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53万元,占2.71%;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81.67万元,占4.55%。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60.97万元,具体包括:
(1)图书馆支出9.06万元,主要是图书馆购书经费,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67%。
(2)文化活动支出11.62万元。主要是群众艺术馆开展广场演出等活动。
(3)群众文化活动3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5.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完成,剩余资金财政收回预算指标。
(4)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20.51万元。主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支出。
(5)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466.7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原市委大院房租、公园运行及维修养护经费、风景区运行及维修养护经费、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朝鲜族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等支出。其中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426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涨。公园运行及维修养护经费、风景区运行及维修养护经费、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少年宫公益性教育教学培训活动经费共支出、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朝鲜族文化馆免费开放等项目支出共计119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原因有项目完成后上缴财政资金。
(6)博物馆支出676.62万元,主要是新博物馆建设运行经费、雷锋纪念馆场馆运行经费及雷锋纪念馆、平顶山惨案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支出。
(7)其他文物支出28.44万元,主要是元帅林偿还债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8)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6.18万元,主要是新博物馆建设项目、群众艺术馆品牌活动创建及文化活动经费、图书馆中央补助地方专项经费。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86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279.7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护理费、取暖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二是退休人员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4.2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1.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一是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二是退休人员增加,补缴退休人员在职期间单位负担职业年金。
(4)死亡抚恤111.0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死亡人员。
3.卫生健康支出227.53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227.5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障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4.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不缴医疗保险调剂金。
4.住房保障支出381.67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362.21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6.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数增加,缴费人数减少。
(2)购房补贴19.4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全额人员的购房补贴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财政追加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告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管理,厉行节约。比上年增加3.8万元,增长128.57%,主要是增加2台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险及油料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95.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55.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540.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5.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2.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共有公务车辆9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1个,涉及资金8073.6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61.89分。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282.06万元,自评平均分86.01分。
2022年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雷锋纪念馆免费开放”“图书等报刊购置经费”等7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791.6万元。
2022年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3-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纪念馆(室)的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附件:
附件2: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本级-210400000自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