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指导思想;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二)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图书馆学理论与方法研究。
(三)弘扬和传承中华旗袍文化,为打造旗袍之都和旗袍产业发展提供文化支持和服务保障。
(四)承担市旅游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策划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旅游健康发展。
(五)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利用等相关工作。
(六)组织开展群众文化和群众文艺创作、普及、教育;开展青年文学工作者培训工作;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和普及工作。
(七)组织青少年开展艺术、科技、体育、文化培训和文艺演出、文体科技比赛等校外活动。
(八)承担园林生态管理、规划、旅游发展等相关工作。
(九)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力度。
(十) 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党群工作部、办公室、财务审计部、服务保障部、旅游宣教部、文化艺术部、文物保护部;设14个分支机构(不定级):市雷锋纪念馆、市图书馆、市平顶山惨案纪念馆、市博物馆、市群众艺术馆、市朝鲜族艺术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市元帅林文物管理中心、市青少年宫、市书画院、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妇女大学)、市公园管理处、市萨尔浒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市萨尔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抚顺战犯管理所旧址陈列馆服务中心。
纳入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第二部分 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657.0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045.8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9.37%。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45.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611.2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0.63%。主要是尚未完成的在建工程及尚未到支付节点等原因形成的项目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24.3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一是转出退休人员,人员经费减少;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落实政府过 “紧日子”严格控制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减少不必要的人员经费及车辆经费支出。三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总计10447.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427.0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1.9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98.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9.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8.86万元。
2.项目支出5020.1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8.05%。主要包括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图书馆、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文化创作与保护、其他文化旅游支出、文物保护、博物馆、其他文物支出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9.26万元,增长0.18%。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209.86万元。
主要是存在尚未完成的在建工程及尚未到支付节点等原因形成的项目结转等。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401.35万元,降低15.37%,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资金支付完成。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4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7.09万元,项目支出5020.1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26万元,增长0.18%。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50.5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47.2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4万元,占0.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54.66万元,占83.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2.03万元,占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6.35万元,占3.2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14.61万元,占3.01%;其他支出63.62万元,占0.6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4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群众团体事务业务支出5.94万元,主要是妇女儿童教学运行及活动经费等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用年初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754.66万元,具体包括:
(1)图书馆支出28.13万元,主要是图书馆购书经费及原图书馆物业及运行费,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3.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压减预算指标。
(2)文化活动支出7.85万元。主要是群众艺术馆开展广场演出等活动。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0.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疫情原因财政压减预算指标
(3)群众文化活动支出65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8.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收回预算指标。
(4)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53.18万元。主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资金,主要是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付
(5)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534.5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原市委大院房租、公园运行及维修养护经费、风景区运行及维修养护经费、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妇女儿童教学及活动经费、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朝鲜族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等支出。其中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原市委大院房租、公园运行及维修养护经费、风景区运行及维修养护经费、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妇女儿童教学及活动经费共支出549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新增绩效工资。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朝鲜族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共计43.13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用专项转移资金支付
(6)文物保护支出236.3万元。主要是非遗文物保护资金;元帅林园区运行;元帅林安防、墓道渗水等项目支出。其中非遗文物保护项目、元帅林园区运行项目支出15.57,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8.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压减资金。元帅林安防、墓道渗水等维修项目支出220.73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用年初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7)博物馆支出1434.84万元,主要是博物馆建设费用、雷锋纪念馆运行、平顶山惨案纪念馆运行等项目支出。其中,博物馆建设费用、雷锋纪念馆运行费用共计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9.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博物馆建设尚未完成,300万元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雷锋纪念运行、平顶山惨案纪念馆运行等其他费用1367.37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用专项转移资金及年初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8)其他文物支出3.5万元,主要是元帅林偿还债务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用年初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98.08万元,主要是新博物馆建设项目、朝鲜族文化馆维修及设备购置、图书馆公共数字化建设等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用年初结转结余资金支付及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2.03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233.8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护理费、取暖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死亡人员增加,实际离退休人员工资减少。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6.3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支付在职人员保险减少。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0.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补缴退休人员在职期间单位负担职业年金。
(4)死亡抚恤149.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年初预算的未安排,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死亡人员。
(5)优抚事业单位支出6.71万元,主要是雷锋纪念馆雷锋墓改造等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用年初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3.卫生健康支出336.35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336.3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障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医疗保险调剂金数增加。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314.6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287.23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实际支付在职人员公积金减少。
(2)购房补贴27.3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全额人员的购房补贴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财政追加预算。
8.其他支出63.62万元,具体包括:
(1)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3.62万元,主要是雷锋纪念馆墓区周边环境改造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用年初结转结余资金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3%,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博物馆招待评委、维修人员及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 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27人,0.2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69万元,下降89.42%,主要是减少接待次数,节约开支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3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19.46万元,下降59.40%,主要是车辆数量减少及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工作,节约成本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27.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78.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48.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4.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74.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3.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共有公务车辆7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5个,涉及资金3335.6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3.3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纪念馆(室)的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辽宁省抚顺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