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和实名制管理,拟订全市各级机关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和全市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方案。
(四)拟订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县区、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县区、乡镇机关机构改革工作。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级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审核和审批;审核县区级机关机构设置;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机关各部门与各县区之间职责分工。
(六)拟订市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做好相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指导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编制结构、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的审核和审批。
(八)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九)建立和完善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法对市属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指导县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十)拟订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负责市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2017年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编制范围包括: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抚顺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7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338.23万元,与上年313.43万元相比增加24.8万元,增长7.9 %。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机关工作人员增加1人 ;2.部分干部调职后相应工资、保险基数上调。
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8.2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7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338.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8万元,增长7.9 %。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机关工作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部分干部调职后相应工资、保险基数上调。
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304.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84万元。
2.项目支出33.77万元,主要包括电子政务、会议培训与调研、办公设备购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7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46万元,项目支出33.7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8.2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2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0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2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78.51万元,主要是工资、办公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77万元,主要是电子政务、会议培训与调研、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9万元,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1.02万元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8万元。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1.02万元,主要是老干部电话费、书报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10.05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0.05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26.61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5.87万元,主要是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购房补贴10.74万元,主要是购买房屋补助款等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7.15万元减少2.07万元,下降40%,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机构编制大会会务接待费用,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16人,0.0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2017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其中包括下属事业单位电子政务中心1台)。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4万元,较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1万元增加0.53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级别变动,车改补助相应提高。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另有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电子政务中心车辆1辆。
七.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编委办)为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权利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按照财政管理制度要求,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市编委办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科(局)、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牵头负责内控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部门由机关党总支负责,主要对内控制度建设工作进行全方位监察。同时建立内控管理制度,对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制作流程图规范办事流程。市编委办日常财务报销、政府采购、编制预(决)算严格按照内控管理制度办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