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民主党派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2016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抚顺市民主党派机关管委会是我市7个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和台联、侨联、黄埔同学会3个统战团体行政事务的统管机构,主要职责是统一管理10个单位的财务和行政事务等工作。
我市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的主要职责是:团结带领各自成员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工作。具体工作有:调研考察活动、民主协商工作、提案建议活动、社会服务工作、自身建设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户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0个,7个民主党派和3个统战团体。
纳入(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59.5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59.5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9.55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7.02万元,主要是工会经费和参政议政调研经费等。
(二)支出总计862.0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59.6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0.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44万元。
2、项目支出202.41万元,主要包括参政议政、调研视察、社会服务、组织建设、会议及基层组织活动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4.54万元
主要是绩效目标经费、调研活动经费和换届经费等未能及时支付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62万元,项目支出202.41万元。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同比2015年增减变化情况,同比上年增加了66.48万元。增加了7.71%。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上增加30.28万元,增加了5.35%,主要是2016年各民主党派换届经费的增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上年增加39.85万元,增加了17.35,主要是增加了退休人员涨工资项;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同比上年增加了3.38万元,增加了11.98%;4、住房保障支出同比上年减少了7.49万元,减少了16.45%,主要是在职人员退休的减少;5、其他支出0.46万元,同比上年新增。
(三)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859.5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6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8.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02万元,其他支出0.4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7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63.80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与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5万元,主要是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基层活动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60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9.6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28.20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28.20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8.0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38.02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等支出。
5、其他支出0.46万元,包括:
绩效目标奖励经费,主要用于绩效目标的编制、培训与学习等。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62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7.28万元,下降29.24%,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费用的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2万元。2016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金额1.1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04万元,节约资金0.0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收支科目做相应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其他支出:指保证单位绩效目标按时、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指标,主要用于绩效目标的编制、培训与学习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