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对台工作调查研究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对全市涉台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统一归口管理;
四、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的对台工作以及检查了解各县(区)、各部门对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对台工作指示贯彻落实情况;
五、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抚台经贸及抚台之间交流往来发展动向,提出对策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以及组织重要台商的投资活动;
六、统筹协调涉台法律事务;负责全市有关涉台事务的新闻发布;协调、处理市内涉台重大事件;
七、参与市政府对台招商活动,协调、指导全市涉台经济、金融、文化、学术、科技、体育、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及抚台人员往来工作;
八、负责我市赴台交流事项的立项、报批和赴台交流人员的行前指导工作;
九、组织承办市内记者赴台采访和台湾记者来抚采访的服务工作;
十、指导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方面的涉台工作;
十一、按中央有关规定,负责全市对台接触集中统一领导的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对全市对台工作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台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我办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7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189.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23万元,下降2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度,按照国台办、省、市的要求,我办举办了全国性大型对台经贸交流活动“全国台企联百名台协会长抚顺行”以及国台办立项抚台基层交流活动“台湾乡里长满乡之旅暨基层交流活动”,需要大量活动前期招商邀请、活动举办及接待经费等,该活动及经费得到省、市领导的批准。2017年,由于上级要求,没有如上述国家级大型经贸文化交流活动的举办,故收入少于2016年。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9.3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3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7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189.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23万元,下降2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度,按照国台办、省、市的要求,我办举办了全国性大型对台经贸交流活动“全国台企联百名台协会长抚顺行”以及国台办立项抚台基层交流活动“台湾乡里长满乡之旅暨基层交流活动”,需要大量活动前期招商邀请、活动举办及接待经费等,该活动及经费得到省、市领导的批准。2017年,由于上级要求,没有如上述国家级大型经贸文化交流活动的举办,故收入少于2016年。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151.2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8万元。
2.项目支出38.09万元,主要包括对台经贸交流、对台工作、对台政治特别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7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2万元,项目支出38.0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3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6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0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81.98万元,主要是确保办机关工作及人员运转,保障机关运行,确保全市港澳台侨事务有序进行等支出。
(2)台湾事务38.09万元,主要是保障全市对台事务业务的各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8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1.01万元,主要是办离退休老同志离退休相关费用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7万元,主要是用于办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0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7.10万元,主要是办医疗保险等各项医疗费用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7.2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7.2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9.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4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33.04万元,下降56%,主要是2017年度,按照对台工作形势及国台办、省、市中心工作的相关要求,2017年度我市及我办为举办大型对台经贸文教交流活动,故活动经费支出少于2016年度。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度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19.33万元,主要用于来抚经贸及文教交流团组和人员的接待以及外出开展招商文教交流的落地接待等,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4批次,292人,19.3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4万元。2017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减少4.03万元,降低20%。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办调出人员一名,故机关运行经费低于2016年。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办共有项目3项,分别为对台招商引资、对台工作和政治特别费,我办就该三项项目在预算中皆作出项目绩效管理要求,每项绩效管理既有项目内容,又按照产出效益列出了绩效目标,整个项目预算绩效形成框架。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我办按要求,没有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事项。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此三项项目,取得了对台招商引资成果显著,对台宣传效果明显,以台引台效益突出,同时文教医疗交流交往如火如荼,真正起到了争取人心,增进两岸同胞福祉,促进抚台两地经济发展,有效支持了抚顺经济文化建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收支科目做相应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