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7年度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全市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并为市委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掌握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动态,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组织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和宣传、学习活动;向中央和省委、市委反映情况,传递信息,提出开展基层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五)宣传党对海外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组织贯彻实施;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归口管理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六)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推荐、考核、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做好拟任市、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党外领导干部安排的举荐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县、区党委统战部长。
(八)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和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以及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
(九)负责指导各县、区、市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统战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和市侨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市侨联、市台联等有关部门和黄埔同学会工作。
(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抚顺实际情况,提出对台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组织制定我市有关涉台事务的规定及实施办法;对全市涉台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做好组织、指导、管理、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
(十一)利用对台窗口,发展对台经贸联系,招商引资;及时、妥善处理台商投诉,切实维护台商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市对台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负责安排和处理我市的各种涉台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
(十二)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及新闻交流;负责对台湾上层重点人士的联络工作;指导我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涉台方面的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中共抚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7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350.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15万元,增长18.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351.2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1.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二)2017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350.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15万元,增长18.3 %。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308.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2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8万元。
2.项目支出42.09万元,主要包括统战工作、政治特别费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7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12万元,项目支出42.0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0.2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0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4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9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98.85万元,主要是日常工作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10万元,主要是统战工作、政治特别费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4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5.9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经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10.0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0.08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99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99万元,主要是慰问援疆干部等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18.3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8.34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10.85元,下降79.7%,主要是公车改革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党外人士等,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批次,35人,0.27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2017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增加0.28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部机关人员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组织对全部2017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统战工作和政治特别费等2个项目支出。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程,办公室牵头,相关业务处室参与。在具体工作中,各处室负责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相关政策的制定,办公室牵头组织项目绩效考评工作,下达项目绩效考评通知,跟踪了解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情况,最后各处室形成预算绩效考评工作总结材料,项目支出都完成了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