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抚顺市应急管理局
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按程序统筹调度指挥市域范围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资源和力量。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中直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矿山、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协调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是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设17个内设机构。设有:办公室、综合监督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应急指挥中心、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制造业监督管理科、执法科、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救灾和物质保障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防震减灾科、火灾防治和防汛抗旱管理科、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人事科)。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1,183.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7.04 万元,增长10.98 %。
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由原来抚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新组建抚顺市应急管理局,人员增加,增加行政运行经费;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83.2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3.26万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2.上年结转和结余110.4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4.65万元;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105.84万元。
(二)2019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1282.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1.11万元,增长24.36%。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由原来抚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新组建抚顺市应急管理局,人员增加,增加行政运行经费;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833.1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2.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79万元。
2.项目支出448.95万元,主要包括全市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专项及其它安全产监管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64万元
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11.6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9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16万元,项目支出448.9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2.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9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98.23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39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53万元,主要是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用支出。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费用。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9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人员职业年金费用。
2.卫生健康支出32.5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32.04万元,主要是行政编制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52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费补助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45.93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45.93万元,主要是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98.23万元。包括:
(1) 行政运行支出649.28万元,主要是应急局机关行政运行费用等支出。
(2)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266.85万元,主要是全市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支出。
(3)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82.10万元,主要是其它安全生产监管活动费用及省道口拨道口专项资金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81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4.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度减少2.14万元,下降19.54%,主要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
1.公务接待费4.61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及省安全生产督查调研等,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1批次,384人,4.6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7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增加5.69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也没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全部为机要通信用车3辆;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也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5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收支科目做相应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7.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