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安监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劳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核准。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设有:办公室、综合监督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督管理审批科、职业卫生监管科、非煤矿山监管科、危险化学品监管科、机械制造业监管科、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属事业单位1个,抚顺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7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 1055.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4 万元,增长15.5 %。
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上调及人员增加。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22.37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33.03万元。
(二)2017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 1055.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4 万元,15.5 %。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相关人员上调及新增人员工资津补贴等。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559.6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1.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91万元。
2.项目支出364.14万元,主要包括安全监管监察专项和其它安全生产监管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31.59万元
主要是安全监管监察专项受形势和职能业务调整等原因影响形成的专项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7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67万元,项目支出364.1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3.8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5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9.73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51.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5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5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8.2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05万元。
2.医疗卫生支出29.73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7.15万元,主要是行政编制职工医疗费用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6.78万元,主要是事业编制职工医疗费用等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5.8万元,主要是其他医疗费用等支出。
3.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51.9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314.12万元。主要是安监局机关行政运行费用等支出。
(2)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155.94万元。主要是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等支出。
(3)其它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81.91万元。主要是其它安全生产监管活动费用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38.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38.6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接待费1.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13.8万元,下降160%,主要是公车改革,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无。
2.公务接待费1.74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及省安全生产督查调研等,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1批次,18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2017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2万元,比2016年减少2.78万元,降低4.1%。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无。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绩效管理工作按绩效考核目标和进度,完成预算绩效各项任务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