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抚顺市工人养老院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工人养老院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工人养老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工人养老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抚顺市工人养老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以科学的知识和技能维护老年人基本权益,帮助老年人适应社会,促进老年人自身发展,为社会各界老年人养老提供居住、饮食、医疗、保健、娱乐等相关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全额事业拨款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40名。单位领导指数3名、内设机构4个、内设机构领导指数9名,人员编制结构:行政管理人员18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工勤人员17名。
现实有在职人员21名。其中:院班子2人、6名中层干部.
人员结构:管理人员13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工勤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8人。
第二部分抚顺市工人养老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抚顺市工人养老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收入总计486.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36.1万元。
2.其他收入50.3万元,主要是维修补助、取暖费等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5.6万元,主要是取暖费等。
(二)支出总计485.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45.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4万元。
2.项目支出40.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2万元
主要是取暖费当年不能全部支出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6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3万元,项目支出40.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5.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2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155.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经费、护理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18.7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15.3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3.4万元,主要是报销医疗补助等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14.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4.6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0.2万元,下降3%。
2.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餐费等,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0批次,150人,0.6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8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