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在抚顺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抚顺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贞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抚顺市2017年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2017年,面对错综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防范财政风险,努力保障重点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一、2017年决算情况
(一)全市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1亿元,为预算的107.9%,比上年增长13.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8.3亿元,为预算的110%,比上年增长11.5%;非税收入完成19.8亿元,为预算的101.4%,比上年增长22.8%。
2017年初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53.5亿元,执行中由于上级下达专项补助及使用上年结转资金等原因,增加了支出,依据《预算法》规定,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202.4亿元,增加48.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2.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1%,比上年增长4.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总收入341.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2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6.1亿元,上年结余22亿元,调入资金 2.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7亿元。总支出32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6.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3亿元,债券还本支出86.5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0.1亿元(主要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项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亿元,为预算的49.8%,比上年下降30.8%。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低迷,土地出让金和基础设施配套费大幅减少以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下半年停征所致。
2017年初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0.2亿元。执行中由于土地出让金收入短收等原因,减少了支出,依据《预算法》规定,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13.1亿元,减少了7.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1.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8.5%,比上年下降30.5%。主要是收入减少相应影响支出。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是:总收入2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9亿元,上年结余2.6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总支出23.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1.6亿元,调出资金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9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5亿元(主要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项支出)。
3.财政专户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财政专户收入(指教育专户,下同)完成0.8亿元,为预算的100.6%,比上年下降1.1%。主要是全市职业院校和普通高中生源减少所致。财政专户支出完成0.9亿元,为预算的123.3%,比上年增长40.6%。主要是列支上年结转的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搬迁预备费及成人函授专项等所致。
(二)市本级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亿元(全部为非税收入),为预算的108.7%,比上年增长50.2%。
2017年初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9.1亿元,执行中由于上级下达专项补助、调整追加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使用上年结转资金等原因,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105亿元,增加15.9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支出完成86.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2.7%,比上年下降1.2%。主要是低保和就业支出由原市本级列支改为县区列支所致。如包含此因素,同比增长3.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总收入192.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8.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8.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9.3亿元,上年结余20亿元,调入资金1.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4亿元。总支出174.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7亿元,债券还本支出59.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5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8.2亿元(主要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项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4亿元,为预算的70.1%,比上年下降36.1%。减少原因同全市。
2017年初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8亿元。执行中由于土地出让金收入短收等原因,减少了支出,依据《预算法》规定,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7亿元,减少了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仅完成5.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0%,比上年下降38.3%。减少原因同全市。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是:总收入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5.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3亿元,上年结余2.3亿元。总支出6.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5.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4亿元,调出资金0.6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4亿元(主要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项支出)。
3.财政专户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市本级财政专户收入完成0.7亿元,为预算的100.3%,比上年下降1.2%。财政专户支出完成0.7亿元,为预算的106.7%,比上年增长23.4%。收入减少支出增加原因同全市。
(三)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391.4亿元,其中,市本级163.42亿元,县区级227.98亿元。省政府批准我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02.31亿元,其中,市本级170.92亿元,县区级 231.39亿元。
当年省转贷我市地方政府置换债券97亿元,其中,市本级59.3亿元,县区级37.7亿元,全部用于偿还清理甄别的存量地方政府债务。
二、2017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和问题
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在上年由负转正的基础上,同比增长13.9%,增幅在全省14个城市中位居第5位,分别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和上年同期增幅5.3和9.4个百分点,反映了经济增长的总体态势。二是重点行业税收贡献突出。2017年,在需求超预期以及去产能供给释放受限的情况下,煤炭、铁矿石、钢材、碳素等大宗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涨幅明显,采矿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税收合计增收6.4亿元,占全市税收增量的90%以上,拉动全市税收增长10.4个百分点。同时受新营改增政策翘尾因素影响,石化公司增收1.8亿元,占全市税收增量的26.4%,拉动全市税收增长3个百分点。三是民生重点保障更加有力。落实预算法有关规定,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原则,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使用上级财力补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方式,统筹资金用于保障民生重点支出。2017年全市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农林水等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八成。四是财税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全面实施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实现了项目预算绩效编制全覆盖。不断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管理,积极推进票据电子化改革,强化财政票据监督管理,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预算执行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规模偏小。由于受老工业基地特有矛盾影响和水源保护发展的限制,我市财政收入规模偏小,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全省排第7位。三个县收入最高的刚过5亿元,最低的只有3.9亿元;四个城区收入均在10亿元以下(东洲区收入剔除石化后仅为7.5亿元)。而2009年前,我市财政收入在全省一直排居第4位,之后位次逐步后移。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排在全省第5位,2011年排在全省第6位,2012年至2016年5年间,除2013年排在全省第8位外,均排在全省第7位。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由于财政收入增长严重不足,而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趋势又没有改变,特别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提标、警察值勤岗位津贴调整以及加班费补贴政策、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重点支出有增无减,各项民生保障及事业发展对财政资金的需求持续加大,导致财政运转日益困难,财政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三是养老保险支付缺口巨大。2017年我市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66.6亿元,总支出122.2亿元,当年收支缺口55.6亿元,累计缺口达178.5亿元。通过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了42.7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但由于保费费源受经济影响增长有限,财政不堪重负,保发放已接近难以为继的境地。四是偿还政府债务压力加大。2015年以来,全地区共发行336亿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其中市本级143亿元,每年刚性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使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加大。此外,非政府债券形式债务及棚改购买服务等财政中长期支出事项支出仍通过财政资金挂账垫付偿还,财政负担十分沉重。五是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经审计检查发现,一些部门和单位法制观念淡薄、财务管理水平偏低、监督不力,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资金绩效较差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单位的资产管理不善,资产被无偿使用以及闲置现象依然仍有发生等。上述问题,已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7年预算执行中采取的措施
一是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发展。认真做好中央下放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增强了企业发展能力。依据国家支持对外经贸发展政策,帮助企业争取补贴扶持,促进了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继续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美丽乡村示范村等建设,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二是全力挖潜增收,培植壮大财源。强化税源监控、税收稽查以及非税收入征管,努力提高征管质量。加强对国家、省各项重点扶持政策的全面梳理,努力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市全年获得上级补助资金11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97亿元,有效地缓解了财力紧张局面,减轻了政府偿债压力。三是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同时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梳理支出预算,最大限度压减支出项目,并按规定将压减的资金全部用于民生支出。落实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城市困难群体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提标等重点支出,有效提高了民生保障能力。四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债务风险。成立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动态监控体系,严控政府债务余额突破限额。继续加大发行置换债券工作力度,不断优化债务结构。通过企业集团承接、预算偿还、政策核销等方式,实现化解政府性债务28.36亿元,超额完成了省政府年度考核任务。五是加强资金管理,完善监管体系。开展了预决算公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等专项检查,健全财政内控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了人大审查、审计检查及绩效评价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实现标本兼治。
各位委员,2018年,我市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发进取,求真务实,主动担当,勇于创新,认真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抚顺老工业基地转型振兴绿色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