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制定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对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三)、代表市政府向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派出监事会;审核监事会向市政府提交的监督检查报告,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所监管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和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考核标准;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六)、组织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草案;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对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向市政府报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共有机构数一家,无变动
第二部分 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十九、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收支总预算826.43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入预算826.43万元,比上年增加92.95万元,增加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826.43万元,比上年增加92.95万元,减少1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0万元,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0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0万元,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0%;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住房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不在财政支出;二是在职人员较去年减少。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体情况支出826.4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92.95万元,增加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7万元,增加6%;项目支出增加56.6万元,增长37%。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厂办大集体项目启动,预算支出167.6万元。
二、关于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6.43万元。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6.4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5.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5.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47.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61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87.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3.2万元,项目支出208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26.43万元,比上年92.95万元,增加13%。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826.4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92.95万元,增加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7万元,增加6%;项目支出增加56.6万元,增长37%。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今年厂办大集体项目启动,预算支出208万元。
三、关于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5.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7.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2万元,项目支出151.4万元。
人员经费487.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97.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9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2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9.7万元、公务用车减少2.3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一辆公务用车预算,减少了厂办大集体的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市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85.2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购置政府采购服务(审计费)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5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208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