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 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 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 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 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 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4年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4年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4年 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4年 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4年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4年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4年 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为人民来访提供服务。
2.为信访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3.承担各驻厅单位的服务保障工作。
4.承担市委市政府信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1家,011002 抚顺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011002-2024年抚顺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预算公开表.pdf)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单位资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4年收支总预算74.07万元。
(一)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抚顺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本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74.07万元,比上年增加15.92万元,增长27.38%,增加的原因为2023年预算为5人,2024年预算6人,人员增加导致预算增加。
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07万元,比上年增加15.92万元,增长27.38%,增加的原因为2023年预算为5人,2024年预算6人,人员增加导致预算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抚顺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2024年全部支出为74.07万元,比上年增加15.92万元,增长27.38%,增加的原因为2023年预算为5人,2024年预算6人,人员增加导致预算增加。具体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万元。
二、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07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财政拨款收入74.07万元。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万元。
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4万元。全部支出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70.23万元,公用经费3.84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4年抚顺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4.07万元。比上年增加15.92万元,增长27.38%,增加的原因为2023年预算为5人,2024年预算6人,人员增加导致预算增加。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4万元。
人员经费7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08万元、津贴补贴14.97万元、绩效工资7.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7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0万元、住房公积金6.39万元。
公用经费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1万元、工会经费0.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0万元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8万元。
四、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情况
2024年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为3.8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抚顺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国有资产暂时为0万元。
(五)预算整体绩效情况
2024年抚顺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整体绩效预算资金合计为74.07万元,仅限基本支出部分(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项目支出预算表(表9)、“债务支出预算表”(表13)、“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表1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表15),2024年预算中我单位无上述5项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抚顺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