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我市召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新闻发布会。
邀请市营商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发展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如何落实行动方案、助力企业发展答记者问。
改革创新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以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推动实现抚顺市全面振兴新突破。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为突破口,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市营商局编制新版的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化、清单化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
持续开展简政放权回头看,坚决整治放权不到位、“接不住、用不好”等问题。
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依托全省“一件事、一次办”系统,针对省级定标的35个“一件事”,逐项制定工作方案,实现“统一标准、统一入口、统一管理”。
深化“免申即享”改革,动态梳理公布“免申即享”政策清单,推动更多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战略、税费减免和稳就业等方面优惠政策实现“免申即享”。
深化12345平台智能化功能建设,推动与110报警服务台互联互通,拓展“惠企直通车”覆盖行业领域。
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以“事要解决”为落脚点,强化诉求问题办理,确保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央地合作 推动央地对接重点项目建设
今年,我市将成立抚顺市央地合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协调推进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将聚焦中央、省重大战略规划,结合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与重点央企密切配合,深度谋划储备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的重大项目。
截至目前,我市共谋划实施央地合作重大项目26个,总投资681.6亿元。其中,在建项目5个,总投资123.8亿元;计划2023年开工项目5个,总投资77亿元;洽谈项目11个,总投资433.7亿元;推介项目5个,总投资47.2亿元。
我市深度对接推动重点项目7个,其中,纳入辽宁省央地合作年度100个重点项目清单6个。
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围绕高新技术、石油化工、冶金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吸引央企在抚落子布局;吸引央企在抚设立研发基地、生产基地、参与盘活存量资产。
实现与央企协同发展、融合发展、共赢发展。
减税降费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今年,我市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重点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
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以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其中包括“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
这些政策不仅可以继续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进一步提振我市市场主体恢复动能,巩固我市经济恢复发展的良好势头。
此外,推动政府采购向中小微企业倾斜,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对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价格折扣率由8%-10%提高至10%-20%,授予中小微企业采购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规模80%以上。
金融支持 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今年以来,市金融发展局会同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抚顺银保监分局,指导、支持银行机构加强与企业联系,主动对接,缩短贷前调查、贷款审批时间,着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为抚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金融支持。
截至目前,市、县(区)两级政府部门共召开14场政银企对接会,169家企业融资需求39.16亿元,银行机构拟为109家企业提供授信27.86亿元,已授信13.71亿元,已放款13.09亿元,惠及企业51家。
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意见》(抚政发〔2018〕17号)文件,我市为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企业上市、挂牌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政策扶持。同时,上市企业可以兼得省、市两级上市扶持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