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发〔2019〕4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辽政发〔2018〕2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7项。 各县区、各部门要做好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职权,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同时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抚顺市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
附件:抚顺市人民政府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录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人民政府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依据修订后的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在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的标准和要求。2.强化企业母公司(集团公司)的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取消审批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关于台港澳人员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失业登记、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3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取消审批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2.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追责依据。3.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4.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 4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规范维修企业服务,引导维修企业推行承诺服务制,加强行业自律,要求维修企业提供服务明细单,作为消费者追责依据。2.加强维修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维修队伍能力和水平。3.加大对农机维修企业的抽查检查力度,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记入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4.畅通农机维修质量投诉渠道,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 设立分公司备案 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取消该事项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维护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公司设立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监管。 6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 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原工商总局令2014年第63号) 取消该事项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维护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7 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取消该事项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