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抚顺市国家税务局编制完成。全文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十个部分。
一、总体公开情况
市国税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以及我省两个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16〕33号、辽政办〔2016〕23号)的具体要求,努力延伸政府信息公开的触角,充分利用抚顺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政务微博、各基层局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载体宣传税收知识,更好地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市国税局门户网站
抚顺市国税局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互动交流、局长信箱、廉政信箱、纳税服务投诉、涉税举报八大专栏。2016年,市国税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89条。
(二)办税服务厅窗口
抚顺市国税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普及使用电子显示屏,部分安装了触摸屏,税务所基本采用公开栏、告示板、窗口告知单等形式,向办税人员实行10个方面的公开,即税收法规公开、窗口责任公开、办税程序公开、个体业户纳税管理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办税时限公开、服务标准公开、工作纪律公开、行政处罚公开和社会监督公开。
(三)政务微博
通过新浪微博发布(含转发)政府信息927条,粉丝646人。
(四)民心网投诉平台
2016年,通过民心网投诉平台受理投诉件7件;通过民心网政民互动平台受理投诉件30件。
(五)政策咨询办理
通过各基层局纳税服务大厅办理日常纳税咨询。
(六)社会媒体
通过各级媒体刊发稿件120余篇。
通过《抚顺税务》杂志发布各项税收政策法规20余条,其他政务公开信息30余条。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一)重点改革任务公开情况
2016年,国家实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抚顺市国家税务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报纸杂志等载体积极发布“抚顺市国税地税深度合作 创新管理大流程”、“我局再聚力再整合推进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我国近年来实施的税制改革和减税政策主要有哪些?”、“营改增后,哪些项目可以差额征税?”、“营改增激发经济新动能 去年预计减税超过5000亿元”等推进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政府信息。
(二)行政执法公示
抚顺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专栏,从纳税人名称、案件性质、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等十分方面发布四条涉及行政执法的政府信息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通过门户网站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在抚顺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等减税政策法规;通过工作动态栏目发布“望花区局助力营改增试点企业减压力去库存”、“ 开发区局针对式辅导和陪同式申报提速减负税企”、等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的工作动态信息。
(二)通过政务微博发布减税降费信息
通过抚顺市国家税务局官方微博发布“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哪些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列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的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包括哪些类型?”等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的政策法规类信息。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通过市局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等政策解读。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为加强和改进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涉税网络舆论的宣传引导水平,市局印发《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涉税舆情管理工作规范》,成立涉税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处理涉税网络事件的总指挥和总协调职责,强化源头控管。配备1名网络舆情联络员和15名网络舆情宣传员,完成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6年,市国税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尚未收到涉及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市国税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立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管理,全面打造“阳光国税”的工作思路。形成了由市局局长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任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为了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抚顺市国家税务局编制了《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业务、其他信息五类政府信息。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的统一部署,抚顺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规定、依申请公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六个子栏目,信息公开目录涵盖领导专栏、全局概况、计划总结、税收统计、人事信息、政府采购六个方面。
(三)工作机制 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国税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试行)》、《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试行)》、《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试行)》、《抚顺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澄清制度(试行)》、《抚顺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制度(试行)》等制度规范。
(四)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普及使用电子显示屏,部分安装了触摸屏,税务所基本采用公开栏、告示板、窗口告知单等形式,向办税人员实行10个方面的公开。
另外,抚顺市国税局定期向抚顺市查询中心报送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宣传、培训工作情况
5月13日上午,在抚顺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安排下,抚顺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带领相关干部来到抚顺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了《抚顺国税营改增纳税人办税指南》85份,《居民纳税指南》93份。市局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征管处业务骨干积极为市民讲解税收知识,并现场解答了市民提出的50多个业务问题。
2016年,市国税局举办基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培训1次,在内网及网站发布《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的通知》及相关辅助材料,组织系统相关人员点击学习,并提供电话答疑服务,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6年,在抚顺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抚顺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强,政务公开的形式有待创新、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科技化载体利用率有待提升。
2017年,抚顺市国税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在落实涉密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纳税人的需求,不断拓展对外公开的范围,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税额核定、停歇业、注销,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减、免、退税和欠税情况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内容,纳入公开范围。
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电台、短信等现代媒体的运用,“全方位、无死角”地主动公开涉税政府信息。继续在办税服务厅及有关媒体上,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告知信息公开的查阅地址以及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等,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
本年报电子版刊载在抚顺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ln-n-tax.gov.cn/col/col158/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