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抚顺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国资委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4-53881512;电子邮箱:gzwzwxx@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按规定公开信息
2018年,市国资委按照《抚顺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据《抚顺市国资委权责清单》职责,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2018年抚顺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重新修订了《抚顺市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抚顺市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做好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按要求,完成了网站栏目调整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今年国资委网站新增设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政务咨询、办事服务、国有产权交易等栏目,并对原有栏目进行了相应调整。
3、加强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信息公开内容、分管领导、责任处室,保证了国有企业信息按规定公开。
4、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依据国资委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委内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政
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人,按照工作职责、公开内容、公开依据、
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要求,切实抓好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
政务公开工作。
5、规范程序,强化考核
一是按照委政务公开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为保证国资委政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开信息内容由各相关科室提出,并填写《市国资委对外发布信息审批表》,由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委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再报分管领导审批,由办公室发布。对委重大(或重要)信息的发布,还须委主要领导审批。二是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机关年度公务员考核管理。
二、市国资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98条,其中:国资委网站公开398条,具体是:机构设置中内设机构1条,政策文件3条、政策解读3条,国资监管中国资要闻264条、重要会议5条、政务动态31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党建工作18条,国企信息中国企运营5条、国企改革22条,国有产权交易10条,办事服务4条,财政信息3条,通知公告8条,办事指南3条,图片新闻4条,企业资讯1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1条,已按规定向申请人公开。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收取过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其他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收取过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国资委依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国有出资人职责。因没有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和行政权力,监管对象是市属国家出资企业,导致信息渠道来源窄,应公开信息内容相对较少。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一是以国资委网站为依托,按照《抚顺市国资委政务公开目录》落实责任,保证政务信息公开按规定公开。二是紧紧围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加强国资监管,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增加信息数量,确保网站公开信息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