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抚顺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情况的通知》的要求,市国资委编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4-53883137;电子邮箱:gzwzwxx@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市国资委按照《抚顺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据《抚顺市国资委权责清单》职责,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抚顺市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抚顺市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及国有企业重点信息公开要求,依托委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主任兼任。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随时听取汇报并就做好政务公务工作提出意见,在资金上也给予积极支持。
(二)明确分工。一是按照《关于印发<抚顺市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抚顺市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中规定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处室,切实履行好本处室政务公开职责。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资委政务公开及网站信息内容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国资委网站栏目信息更新责任主体,确保国资委网站内容按规定及时更新。三是按照《关于做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信息公开的通知》(抚国资发【2016】3号)要求,落实监管国有企业和相关责任处室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责任。要在国资委网站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以及公司治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
(三)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处室负责人作为本处室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机关各处室和监管国有企业都要指定1名信息员负责政务信息工作。机关各处室和监管企业在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还要根据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围绕深化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以及国资委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做好重点工作信息的报送工作,要求每月至少上报一条重点信息。
(四)规范程序。按照国资委政务公开内容和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政务信息内容由各相关处室提出,并填写《市国资委对处发布信息审批表》,由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委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再报分管领导审批,由办公室发布。对委重大(或重要)信息的发布,还须委主要领导审批。
(五)强化考核。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国有企业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纳入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管理。
二、市国资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68条,其中:国资委网站公开268条,具体是:机构设置中工作职责1条,法规政策3条,国资监管中新闻发布183条、重要会议6条、政务动态22条,党建工作5条,国有企业中国企财务9条、国企改革11条,企业资讯6条,通知公告9条,办事指南1条,留言信箱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委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其他情况
2016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收取过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市国资委依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国有出资人职责。因没有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和行政权力,监管对象是市属国有出资企业,导致信息渠道来源窄,应公开信息内容相对较少。二是市国资委监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只有8户(其中:公益类企业4户,拟改制竞争类企业2户,改制存续壳企业2户),很难保证国有企业重点信息公开内容达到规定要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一是以国资委网站为依托,按照《抚顺市国资委政务公开目录》落实责任,并纳入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紧紧围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加强国资监管,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增加信息数量,保证网站公开信息达到国家规定要求。